'莫名背上幾十萬債還上了“黑名單”,杭州42歲男人這“鍋”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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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錢江晚報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方力 通訊員濱檢

真是“鍋”從天上來!

在杭州做生意的劉慶(化名)想買一輛二手車,結果貸不了款。對方一查,說他欠了錢,上了法院失信“黑名單”。

“我根本沒找人借過錢。”莫名攤上20多萬債務,還成了“老賴”,劉慶怎麼也想不通。

到法院一查,他倒吸一口涼氣——2017年7月,他被一個叫王宇(化名)的人起訴,要求歸還借款本金20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以及律師費1.3萬元、公告費650元。

判決書上載明:王宇與“劉慶”簽訂一份《質押借款合同》,約定“劉慶”向王宇借款20萬元,月利率2%。而“劉慶”當場也出具了一份收條,證實自己收到20萬元借款。到開庭時,“劉慶”沒來,2017年11月,法院一審判決,“劉慶”要還錢。

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劉慶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光是買車,做生意也貸不了款。

這事的關鍵是,借款合同的簽名是誰寫的?

“我不認識這個王宇,更別說借錢了。”劉慶一臉懵。

不過,王宇可不這麼認為。按照王宇的說法,他和劉慶的確不認識,兩人是通過“中間人”介紹,只在借錢時見過一次面,但這在民間借貸中很常見。

那天,“劉慶”來借款,當場簽了借款合同,而王宇也通過手機銀行,按照約定將20萬借款匯入“劉慶”一名老鄉的賬戶裡。隨後,“劉慶”出具了一份收條,整個借款程序都很順暢。

時間過去那麼久,王宇其實想不起來借款的“劉慶”到底長什麼樣了。不過,用王宇的話說,白紙黑字,證據確鑿,沒有什麼可擔心的。

事實上也正如王宇所想,審判判決劉慶還款。但劉慶不服,他堅持自己根本沒借錢。“上面的簽名和手印都不是我的。”劉慶非常肯定,隨後申請再審,但因為提供的證據不足,申請未被受理。

無奈之下,劉慶來到杭州濱江區檢察院申請法律監督,請求檢察機關還自己一個公道。

經過分析,承辦檢察官發現,案子的關鍵證據就在於借款合同和收條上的簽名及手印。於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文證審查,審查結論是簽名及手印都不是劉慶本人所留。

此外,20萬借款是由王宇直接匯入第三人的銀行賬戶,而非直接交付給劉慶,且原審案卷中也無接收借款的第三人的證明材料,借款給付方式有別於通常情況。

同時,承辦檢察官敏銳地發現,王宇向法院提交的“劉慶”二代身份證存在偽造嫌疑,由此可見,在這起案件中,可能有人冒充了劉慶的身份向王宇借款。

據此,濱江區檢察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質押借款合同》可能系偽造,應予再審,於2018年9月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依法再審。法院採納了建議。再審期間,王宇主動撤銷了對劉慶的起訴,法院依法予以准許,並撤銷原審判決。

目前,裁定已生效,劉慶不用再為這飛來之債輾轉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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