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黨政機關“標配”法律顧問公職律師

法律 法制 時政 人民網 2017-06-19

日前,銀川市出臺《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實施辦法》,規定今年年底前,市縣區黨政機關要普遍設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以進一步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時,市縣區所屬國有企業要全面推行法律顧問、公司律師制度,有步驟地推進學校、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制度建設。

按照規定,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將為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參與法規規章草案、黨內法規草案和規範性文件送審稿的起草、論證及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參與合作項目的洽談,協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以黨政機關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合同;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參與處理行政複議、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等。

對應當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的法律意見而未聽取,應當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參加或者交由法律顧問、公職律師進行法律審核而未落實,應當採納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法律意見而未採納,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黨政機關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對企業經營管理行為的合法合規性負有監督職責,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提出意見,督促整改。法律顧問明知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不警示、不制止的,承擔相應責任。 (記者 徐佳敏)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