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3萬,有借無還,這樣“老賴”要曝光!

法律 政法 社會 林州市人民法院 林州市人民法院 2017-08-28

借款3萬,有借無還,這樣“老賴”要曝光!

案情介紹:原告餘廣東訴被告郝記明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我院審理作出(2017)豫0581民初697號民事判決,判令被告郝記明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餘廣東借款30000元。民事判決生效後,被告郝記明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原告餘廣東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及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其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執行案號:(2017)豫0581執1082號

失信被執行人:郝記明

性別:男

年齡:41歲

立案時間:2017年4月17日

身份證號:4105211976****4574

執行法院:林州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581民初697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林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300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戶籍所在地:林州市北關文明街南二巷24號。

舉報電話:(0372)6162132/6162003

林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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