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推行行政審批委託制改革

法律 經濟 投資 時政 金羊網 2017-06-16

金羊網訊 記者彭紀寧、林曦,通訊員譚耀廣報道:為進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充分調動全市各級加快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動力,15日,江門市召開行政審批委託制改革動員會。會上,江門市委副書記、市長劉毅作動員講話,並代表市政府與各市(區)長簽訂《委託書》,各市(區)向市政府簽訂《承諾書》。這意味著市人民政府通過委託和下放的方式,正式賦予江門各市(區)人民政府行使第一批事權132項。江門市此次賦權力度大、數量多、覆蓋面廣、含金量高,必將激發出更大的發展活力。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吳曉謀,市委常委利為民等參加會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和市第十三次黨代會關於“推行委託制”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加大向各市(區)的賦權力度,江門市委、市政府決定啟動行政審批委託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了《江門市行政審批委託制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和《江門市政府委託各市(區)政府行使市級經濟管理相關的行政審批和管理職權目錄(第一批)》(以下簡稱《目錄》),並於6月12日正式印發實施。

據《方案》要求,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委託實施的審批事項外,根據各市(區)的實際需要和市(區)政府的承接能力,分期分批將市級經濟管理相關的行政審批和管理職權,依法委託賦予給各市(區)行使。第一批目錄共委託事權104項、下放事權28項,其中涉及企業投資經營事項85項。第二批目錄將視各市(區)的實際和承接能力,有序委託其他市級經濟社會管理相關的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

江門市長劉毅指出,這次行政審批委託制改革,符合中央、省的有關精神和要求,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符合江門市目前發展階段的需要,是市委、市政府落實省黨代會精神的重要舉措。他強調,市直有關部門和各市(區)政府要統一思想,堅定信心,狠抓落實,重點抓好接得穩、管得住、用得好三個關鍵環節。

劉毅最後強調,各市(區)和各部門要加強領導,齊抓共管,在強化創新上下功夫,在強化聯動上下功夫,凝聚推進“放管服”改革的強大合力。

會上,江門市編辦、市財政局、開平市、蓬江區及市土儲中心作了發言,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作了經驗介紹。

關鍵環節:

環節一:切實做好事權交接工作。江門市直有關部門要對照市政府印發的委託實施的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目錄,積極與各市(區)政府做好對接,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履行相應的法律手續,合理劃分市直相關部門與各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管理職權範圍及所承擔的責任,明確操作流程、技術指標和管理規範,強化業務操作培訓,確保相關事權順利交接。各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人、財、物的配備,完善相關技術指標和管理規範,落實責任主體和有關規定要求,確保授權實施的審批業務順利開展。

環節二:要創新監管辦法和手段。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後續監管和執法責任落實機制。市相關部門的每個部門、每個事項都要制定具體的後續監管辦法和實施方案。市級重點要加強統籌、協調、監管,具體委託事項的後續監管執法由市有關部門負主體責任,各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負直接責任。

環節三:用好市級權限,加快發展。各市(區)政府要依託市(區)行政服務中心和鎮(街道)“邑門式”辦事大廳,積極推行“一站式”受理、告知相關、並聯辦結和“一條龍”辦理、“一窗式”服務,優化辦事流程,簡化審批手續,縮短辦事時限,保障賦予的行政審批和管理職權有效運轉。要以此次賦權作為新的起點,進一步解放思想,著力改革創新,拓寬發展思路,優化發展環境,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在引進優質大企業、大項目上實現新突破。

江門市推行行政審批委託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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