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寒!老伴走了,房產竟被繼子女瓜分......檢察院為老人討回公道'

法律 民法 半島網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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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記者 張盛倩 通訊員 段良珍

“我什麼事兒都不知道,房子怎麼就跟我沒關係了呢?這事你們得給我做主啊……”王老太帶著滿腦子疑問向檢察官哭訴道。

據悉,老伴去世後,房屋的繼承問題成為王老太與三個繼子女之間聯繫的紐帶,後因協商不成,在2013年10月,王老太一紙訴狀將三個繼子女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王老太繼承涉案房屋相關權益的5/8份額,三個繼子女分別繼承1/8份額。

然而,房屋的繼承問題並沒有到此結束。根據王老太向市南區檢察院提交的監督申請書及證據材料顯示:2014年5月,他人以王老太名義“簽署”對某律師的授權委託書、起訴狀,以王老太為原告,以三名繼子女為被告起訴至法院。法院隨後作出民事調解書,確認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房屋由三個繼子女共同擁有、各占房屋份額的1/3,三人各向王老太支付房屋補償款36000元。而王老太稱該時間她正在外地某休養中心生活,不具備簽署授權委託書、起訴狀以及去法院起訴的時間,她對該案件毫不知情。

王老太還稱,直到2017年10月,她才知道這份民事調解書的存在,何況自己根本不認識這個律師,三個繼子女與該律師串通一氣,在沒有取得其授權的前提下偽造了授權,利用打“假官司”和虛假調解的方式,處分了本屬於她的合法財產,嚴重侵害自己的財產利益。2018年4月,王老太帶著疑惑與氣憤來到市南區檢察院,提交了司法鑑定意見書,證明該案相關文書並非其本人簽字,請求該院依法對此案進行監督,還自己一個公道!

市南區檢察院受理該案後,依法調取了原審案件卷宗。經過審查卷宗並向鑑定單位核實司法鑑定意見書等大量工作後,該院查明,原審中的起訴狀和對某律師的授權委託書均非王老太本人所籤,原審調解王老太也沒有參加,原審民事調解書違反法律規定,剝奪了當事人的辯論權利,遂依法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

最終,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建議,依法改判,撤銷了原審民事調解書。該院通過再審檢察建議的方式,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實現了司法公正,幫助王老太維護了其合法權益,保護王老太安享晚年。

百善孝為先,尊敬老人是我們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傳統美德,作為子女,不僅要給老人物質上的保障,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讓他們老有所依,感受到家的溫暖。檢察官提醒:一旦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要積極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

(文中涉及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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