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敢拖欠農民工工資?法院凍結你的其他債權來執行!

法律 農民 法制 社會 江蘇法制報 江蘇法制報 2017-09-12

近日,潘某等9名農民工趕到鹽城亭湖法院,高興地從執行法官蔡力手中領取被拖欠的64萬餘元工資。

還敢拖欠農民工工資?法院凍結你的其他債權來執行!

2015年4月,李某僱傭潘某等9人在其農場工作,約定一年後結算工資。到期後,李某未能足額支付工資,僅向潘某等人出具了欠條。後潘某等人多次催要未果,遂將李某訴至法院,法院判決李某限期支付潘某等人工資共計64萬餘元。判決生效後,李某未及時履行法律義務。

還敢拖欠農民工工資?法院凍結你的其他債權來執行!

立案執行後,案件承辦人蔡力急當事人之所急,積極幫助潘某等人查找李某的財產線索,在費盡周折、多方查找後,終於發現李某在外省第三人處有到期債權100餘萬元,蔡力請示領導立即趕赴第三人處時,向其講明利害關係,責令其配合法院執行,成功地將該款依法凍結並扣劃至法院賬戶。鑑於李某在法院還有其他執行案件,標的達200餘萬元,且其名下又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這100餘萬元並不能直接支付給潘某等人,需要依法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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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儘快兌付工資以緩解潘某9個家庭的燃眉之急,蔡力多次召集申請人進行協調,並採取個別交談溝通的方法,耐心細緻地做申請人的思想工作。最終,所有申請人達成一致意見:由法院製作執行款分配方案,優先支付9名農民工的工資64萬餘元,餘款再由其他申請人按照債權比例進行分配。

今年以來,亭湖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妥善處理各類農民工維權糾紛案件,全力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在涉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執行時,堅持實行“三優先”原則,即優先接待、優先立案、優先兌付,維護農民工的基本生存權利。

編輯 實習生 花青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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