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陝法院:家事審判暖人心 悉心調解獲雙贏

法律 婚姻 經濟 胡月 西部法制報 2017-06-24

近日,陝西省寧陝縣法院家事審判團隊邀請縣婦聯負責人對一起離婚案件進行庭前調解,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獲得了當事人的滿意。

原告胡月與被告劉明於2005年相識,一年後生育一子,後在寧陝縣民政局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婚後不久,孩子因患病,需要長期服用藥物控制病情,使這個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由於家庭經濟等原因,雙方時常爭吵,原告遂於2013年外出打工,夫妻雙方長期處於分居狀態,缺乏溝通交流,加之相互指責猜疑,導致夫妻矛盾進一步升級,夫妻感情更加惡化,原告於是起訴離婚。

受理此案後,該院家事審判團隊考慮到家庭及孩子的實際困難,立即聯繫被告瞭解相關情況。被告情緒非常激動,表示原告出走期間對孩子不管不顧,孩子都是自己和年邁的父親照顧,且孩子生病期間原告從未給過孩子一分治病的錢,更別說探視孩子,沒有盡到一個母親應盡的責任。鑑於此種情況,寧陝縣法院與縣婦聯積極溝通,並由縣婦聯主席及該院家事審判團隊的兩名女法官組成調解團隊進行庭前調解。在調解之初,雙方情緒仍然十分對立,縣婦聯主席從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角度出發對原被告進行細心的勸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兩名女法官通過面對面、背靠背的方式從情理、法理角度對原被告進行思想引導,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調解,原被告雙方的怒火逐漸平息,並冷靜下來同意考慮和平解決。

次日,雙方情緒逐漸平穩,辦案法官趁熱打鐵,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協議,原告當庭履行撫養費,並承諾依照調解書的約定時間按期給付其他錢款,一起離婚糾紛通過暖心的方式得到解決。原被告在簽下調解書的一刻,紛紛對寧陝法院的家事審判方式表示感謝。(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郭國家 通訊員 盧雲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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