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只是表象,不作為才是實質'

法律 貨車 固始縣 河南 東南網 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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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報道河南省固始縣發生貨車側翻,村民搬空33噸井蓋,警方表示,沒人在場看護不算哄搶,少量侵佔夠不上犯罪,不予立案。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引發社會爭議。涉事的固始縣公安局官方微博8月4日發佈通報稱,涉事民警已停職接受調查。(8月5日 央廣網)

無獨有偶。近日,河南省淇縣瓜農龐某在抓偷瓜賊的時候,不小心導致偷瓜賊摔傷,警察不僅沒有處理偷瓜賊,反而讓瓜農龐某賠償偷瓜賊300元錢醫藥費。事件經媒體曝光後,警方認定瓜農龐某不承擔責任,對偷瓜人拘留3日,涉事民警停職。

“村民搬空33噸井蓋”和“瓜農被偷瓜反賠300元”兩個事件,都涉及警察執法的法律問題,但都不復雜。即便是沒有學過法律的普通百姓,也能夠大致分辨清楚其中的是是非非。比如,“村民搬空33噸井蓋”事件,在一般人看來,貨車司機損失巨大,警方應予以立案。一些村民在貨車側翻後“趁火打劫”, 把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實施了侵佔行為,警方應責令相關村民返還哄搶的井蓋,並給予行政處罰。又如,“瓜農被偷瓜反賠300元”事件,在一般人看來,偷瓜賊在別人的承包地裡大肆偷西瓜,其行為應定性為“偷”而不是“摘”。

如此簡單的法律問題,令人費解的是,兩地警方恰恰都弄錯了。有人譏笑兩地警方是“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不懂法。

難道相關警察的法律素養差得一塌糊塗?實際上,警察作為專業執法人員,基本的法律素養還是具備的,絕不會比普通的老百姓差。兩起事件中,相關警察沒有依法處理,可能是處理上比較麻煩的原因。

對於“村民搬空33噸井蓋”事件,警察若立案,就要做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其中,警察少不了要走村串戶,查清哪些村民參與哄搶了井蓋,搶了多少井蓋,價值多少錢。由於涉及的村民較多,範圍較廣,警察要跑斷腿、磨破嘴,出幾身臭汗,才能完成調查取證工作。相關警察可能掂了一下工作量,便被困難所嚇倒了。為了減少自己的麻煩,便以“沒人在場看護不算哄搶,少量侵佔夠不上犯罪”為敷衍,不予立案,

對於“瓜農被偷瓜反賠300元”事件,警察若同意調查了一起偷瓜事件,瓜農可能要求調查以前已經發生的偷瓜事件,未來發生偷瓜事件,瓜農必然還會向警方提出調查要求。這樣下去,警察會認為事情會沒完沒了。相關警察為避免自己多次跑腿,去抓偷瓜賊,反而要求瓜農賠償摔傷偷瓜賊的醫藥費,以奇葩方式徹底斷掉瓜農麻煩警察的想法。

俗話說:“春困、秋乏、夏打盹”。警察夏天外出處理警務,很不輕鬆,必然一身汗,勞累不堪。有的警察不願意吃苦受累,出於偷懶耍滑考慮,便做出了一些違背法理的事情。

透過現象看本質。有的警察做事情看似不懂法,其實並不是不懂法,只是懶惰不願作為而已。(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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