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方案 全面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法律 法制 青海 青海新聞網 2019-05-04

青海新聞網·青海新聞客戶端訊 近日,青海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對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具有基礎性、整體性和突破性作用,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大力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和維護政府的公信力,有利於營造更加公開透明、規範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環境,對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實施方案》明確了四方面主要任務: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陽光政府”,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強化事前公開、規範事中公示、加強事後公開,保障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二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在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通過完善文字記錄、規範音像記錄、嚴格記錄歸檔等,進一步規範執法程序。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在保障合法執法,明確規範審核主體、範圍、內容、程序、責任,確保每一項重大執法決定都嚴格符合法律規定,守住法律的底線。四是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重在加強執法信息管理,加快推進執法信息互聯互通共享,有效整合行政執法數據資源,讓行政執法更規範、執法監督更精準,群眾辦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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