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公佈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十起典型案例

法律 環境保護 空氣汙染 林業 南昌新聞網 2017-06-07

南昌新聞網訊 昨日下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新聞發佈會,介紹了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並公佈了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十起典型案例。

據介紹,2014年以來,我省法院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6969件,其中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3件。2016年3月16日,省高院開庭審理了全省首例大氣汙染責任糾紛案件。2016年8月4日,省高院環境資源博士合議庭審理的探礦權糾紛案件試點全程網上庭審直播,一天內點擊觀看量超過15萬人次。

九江中院、宜春中院、武寧縣法院、銅鼓縣法院、尋烏縣法院、德興市法院等先後作出多起生態修復判決,取得了“一判雙贏”的良好效果。武寧縣法院、蓮花縣法院聯合林業等部門共同指定100餘畝、80餘畝的林地作為“環境資源案件生態修復示範基地”,積極探索異地“補種復綠”和加強環保宣傳教育的有效途徑。

1.江西星光現代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訴江西鷹鵬化工有限公司大氣汙染責任糾紛案。

該案在鑑定機構表示無法進行損失鑑定的情況下,根據資產評估報告和林業部門調查材料,衡平雙方當事人利益,在能動計算環境侵權損失數額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該案裁判文書獲全國法院環資審判優秀裁判文書評比一等獎。

2.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福建監測站訴京福閩贛鐵路客運專線有限公司等排除電磁輻射妨害糾紛案。

本案為國內首例短波信號干擾造成信號汙染損害的案例,審理難度大,專業性強。受訴法院引入行政協調機制和專家輔助人,促成和解,達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3.上饒碧源茶業開發有限公司與上饒市公路管理局上饒分局大氣汙染責任糾紛案。

該案對即使是正當的道路施工揚塵行為是否構成侵權行為的界定進行了探索。

4.江西巨通實業有限公司與武寧縣恆勝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環境汙染責任糾紛案。

該案是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規則的典型案例,並在賠償數額認定上作出了積極探索。

5.劉非洲與江西省路橋公司、中國財保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營業部水汙染責任糾紛案。

該案將環境汙染侵權與保險合同關係合併審理,並綜合運用鑑定意見、專家意見、證據規則、邏輯推理、經驗法則等在確定賠償數額上進行了探索。

6.鄭和平等人與王水生、江西百利達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環境汙染責任糾紛案。

該案對環境汙染責任主體和損失認定進行了探索。

7.謝報虎與曾潤富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

該案未機械依據權利人的訴請移除果樹,而是判決有償使用,待果樹生長至衰果期時再行移除,體現了有利於保護環境和資源的審判原則。

8.賴朋慶與賴李保土地承包經營權交換合同糾紛案。

該案認可為方便耕種互換土地約定有效,體現了資源最有效利用原則。

9.被告人吳生根等13人盜伐林木補種復綠案。

該案為我省首例恢復性刑事司法判決,通過檢察機關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判處被告人承擔補植復綠責任,實現懲罰犯罪與保護生態環境的有機統一。

10.被告人陳剛濫伐林木補種復綠案。

該案在檢察機關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情況下,將被告人植樹造林作為悔罪表現,以實現環境修復。該案還探索了委託林業部門進行異地修復的方式。(全媒體記者 曾豔 劉永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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