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公開審理一起破壞環境資源案件'

淅川 環境保護 法制 綠色南陽 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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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淅川縣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破壞環境資源刑事犯罪。庭審現場由縣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主持庭審,縣檢察院檢察長擔任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淅川縣縣委巡察辦、縣直相關單位負責同志參與審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鎮村幹部現場旁聽。

下午15時30分,隨著審判長手中法槌敲響,被告人曹某某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在淅川縣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審。根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曹某某於2018年8月擅自在淅川縣上集鎮槐樹窪村一組土地上建設商混站。經司法鑑定,曹某某非法佔用林地面積7675平方米,摺合面積11.5畝,地類為宜林荒山地,地表地貌毀壞程度100%。庭審過程中,被告人曹某某對其非法佔用農用地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經法院審理調查、法庭辯論後,綜合全案事實、情節,認定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當庭判處被告人曹某某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此次庭審活動,通過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級領導幹部旁聽審判以及網絡直播等方式,依法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行為,起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進一步提升了全縣領導幹部的環保法制工作水平,提高了公眾的環保意識,為全民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營造了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淅川縣環保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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