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赴美代孕求子沒成功 請求返還中介服務費獲法院支持

法律 體檢 中國經濟網 2019-07-06

來源:新民晚報

46歲女子花10萬美元赴美國重金代孕求子沒成功 請求返還中介服務費2萬獲得法院判決支持

新民晚報訊 (記者 江躍中 特約通訊員 賀天牧)婚後20多年沒小孩,46歲的阿美,被朋友的代孕服務“吊起胃口”,先後支付了2萬多人民幣中介服務費和10萬美元代孕服務費後,但在美國進行的代孕服務卻失敗了。阿美訴至普陀區法院,請求返還中介服務費2.75萬餘元,獲得了法院的判決支持。

赴美實施代孕遭失敗

阿美在幾年前的戰友聚會中認識了阿明,阿明自稱在一家醫療中介從事赴美代孕業務,兩人互加微信後,阿明向阿美贈送了其公司某醫療中介及美國某代孕機構的代孕服務宣傳資料。婚後20多年沒有小孩的阿美對此非常感興趣,遂據宣傳資料介紹,自費和丈夫前往北京某醫院進行生殖功能及疾病排查體檢,然後,阿美的體檢報告由阿明交予美國某代孕機構,美國某代孕機構首席專家會對阿美夫婦的體檢指標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為阿美的卵巢功能良好,一次取卵成功率高。

阿美似乎看到了希望,馬上與阿明及醫療中介就胚胎移植、代孕事宜簽訂服務合同、合同書各一份,約定醫療中介及美國某代孕機構為阿美提供代孕服務。其中,合同書約定了阿美向美國某代孕機構支付代孕服務費19.98萬美元,服務合同中約定阿美應向醫療中介支付中介服務費人民幣2.75萬餘元,即全部服務費用的20%。簽好合同後,阿美支付了美元10萬元和人民幣2.75萬餘元。

2017年,阿美夫婦趕往美國洛杉磯,美國某代孕機構從阿美身體中取出的12顆卵子中培育出5個受精卵,但經基因篩查,5個受精卵均不合格,美國某代孕機構告知原告本次培育失敗。

代孕不合法要求退款

阿美覺得事實與之前和阿明在締約磋商時所稱的“阿美卵子結果很理想”的說法完全不相符,遂要求退款,但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阿美將醫療中介和阿明訴至普陀區法院,阿美認為,醫療中介以其營業執照登記範圍之外的“有償赴美代孕”為主業,美國某代孕機構作為外國企業,未經中國審批機關批准、主管機關登記,以上海等地接待處的名義,在華開展經營業務,與醫療中介在形式上採用拆分方式,分別簽訂服務合同、合同書。因有償代孕為中國法律明令禁止,所以這兩份合同均為無效,醫療中介應退還其收取的服務費並賠償相應損失,請求法院確認她與醫療中介簽訂的服務合同無效;醫療中介返還阿美代孕服務費人民幣2.75萬餘元;醫療中介賠償阿美交通費、住宿費3萬餘元。

中介否認是違法行為

醫療中介表示,自己不經營代孕業務,鑑於與美國某代孕機構之間的合作關係,醫療中介只是幫助有意向至美國接受美國某代孕機構醫療服務的國內客戶進行對接、溝通,並依照合同約定提供其他服務,包括諮詢代孕信息、辦理簽證等,同時收取相應的費用,而具體的醫療服務是客戶與美國某代孕機構和中介之間的約定。同時,本案所涉主合同的實際履行地在美國加州,合同相對方是阿美及美國某代孕機構,服務合同僅是從合同,未違反中國法律法規。

法院支持返還服務費

該案主審法官陳曉倫認為,阿美因赴美代孕與美國某代孕機構簽訂合同書,而代孕行為違背了基本的公序良俗和社會公共利益,為我國目前法律所禁止,所以應認定阿美與美國某代孕機構簽訂的代孕合同書無效。醫療中介基於代孕而產生的服務,不屬於法律所允許的合法行為,法院確認醫療中介基於服務合同而收取的服務費用應予返還, 阿美要求醫療中介返還中介服務費的訴請,法院予以支持。至於阿美主張的服務費利息損失、因赴美代孕及訴訟產生的各項損失,基於服務合同中載明代孕在國內未被許可,阿美對於代孕行為不合法系明知的,在合同無效、雙方均有過錯的情況下,各自損失應由各自承擔,所以對阿美要求醫療中介支付交通費、住宿費等訴請,法院不予支持。(文中人物均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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