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離婚後偷改兒子姓 前夫起訴恢復原姓並變更撫養權獲法院支持

四川 法律 張俊 光明網 2019-07-04

【女子離婚後偷改兒子姓 前夫起訴恢復原姓並變更撫養權獲法院支持】2014年,女子張樂與前夫王浩(均為化名)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大女兒由王浩撫養,小兒子小俊由張樂撫養。此後,張樂將小俊接到湖南老家,在未經過王浩同意的情況下,將小俊姓氏變更為母姓。2016年,在沒有經過張樂同意的情況下,王浩從湖南將小俊接走至四川,小俊自此跟著父親和姐姐一起生活、上學。今年5月,王浩起訴張樂,請求變更小俊由他來撫養,同時將兒子姓氏還原為父姓。法院經調查走訪,聽取了小俊本人的意見,他表示願意跟父親一起生活。法院認為,在這3年多時間內,小俊在王浩的撫養下已形成了較為穩定的生活習慣、熟悉了當前所處的學習環境和建立了自己的同學友誼,如斷然將其帶離目前的生活環境,將不利於其成長。且張樂已重新組建了自己的家庭,並與現任丈夫共同生育了一個小孩。小俊與其姐姐共同生活,相互照顧,有利於姐弟間感情的培養,也更有利於兩個小孩的共同成長。雖然王浩擅自接走小俊行為欠妥,但關於小孩撫養問題更應該立足於對小孩權益的維護,遂一審判決,小俊變更為由王浩進行撫養,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將張俊的姓名恢復為王俊。(瀟湘晨報)

女子離婚後偷改兒子姓 前夫起訴恢復原姓並變更撫養權獲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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