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旗探索形成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

法律 三農 農業 社會 喀喇沁旗司法局 喀喇沁旗司法局 2017-11-02

喀旗司法局認真貫徹落實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訴訟調解、信訪調解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體系,深刻認識到要真正做到把大量的矛盾糾紛事項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必須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多元調處機制和有效的平臺,能夠不斷提升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水平,進一步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保障。旗司法局初步探索形成了具有喀旗特色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喀旗探索形成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喀旗探索形成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

喀旗探索形成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喀旗探索形成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

1、 “一箇中心”發揮引領作用。喀旗司法局成立了旗人民調解工作中心,位於旗信訪局二層,主要負責調解轄區內的重大疑難糾紛、跨區域民間糾紛、法院移交的民商事案件以及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中心設立醫患糾紛、訴調對接、訪調對接等調解辦公室,相關行政部門集中入駐信訪局配合調解,為群眾提供更加高效的司法服務和調解服務,受到群眾的好評。2016年以來,中心共調解重大疑難矛盾糾紛40餘件,調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

2、 實現“法律顧問”全覆蓋。將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源整合,每個鄉鎮(街道)、村(社區)都至少與一名律師或法律服務工作者簽訂法律顧問協議,法律顧問每週至少有一次到村(社區)現場辦公,為村民提供法律支持,同時建立法律援助熱線,方便村民法律諮詢。

3、 政府購買模式有效運作。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供給模式,充分利用轄區豐富的律師及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源,派遣法律專業人員進駐人民調解室擔任調解員,使人民調解員隊伍得到了充實和加強,並通過權威的分析研判、專業的釋理說法,確保調解工作按照法治、規範的軌道運行,從而很好地解決了人民調解長期存在的人員不足、服務專業化不高等問題。

4、 鼓勵建立個人品牌調解工作室。為加強我旗人民調解規範化建設,提高人民調解隊伍的專業化、社會化水平,旗司法局鼓勵、支持公信力較強、有豐富基層調解工作經驗、群眾口碑好、德高望重、瞭解轄區情況的社會人士、退休黨員幹部成立個人調解工作室,並根據工作實際給予適當人民調解案件補貼。旨在充分發揮基層優秀人民調解員的示範帶動作用,促進人民調解隊伍品牌化、專業化,進而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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