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親無奈何 告兒女上公堂

法律 社會 鹿泉普法 2017-06-20

老母親無奈何 告兒女上公堂

2017年5月15日,一位花甲老人拄著柺杖在女兒的攙扶下,顫顫巍巍地來到鹿泉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問清緣由後得知,老人已是83歲高齡,丈夫23年前就已去世,一生育有五個子女,兩個兒子三個女兒均已成家立業。老人年輕時曾把家業分給兩個兒子,當時約定由兩個兒子輪流照顧老人,直到終老。現兩個兒子都不履行贍養義務,老人生病了既不出錢也不探望,甚至老人丈夫生前所在單位發給老人的撫卹金也被兒子扣著不給,現老人不得不隨外孫女一起生活。因為贍養的問題,老人找過村委會、找過家裡的大輩兒幫忙說和,甚至還找了“幫大哥”節目組進行調解,結果在節目錄制期間老人的幾個子女大打出手,使調解根本無法進行下去。無奈之下,老人找到了我們,請求我們幫她打官司,她要和子女們對簿公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鹿泉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帖華律師通過了解情況,一邊為老人辦理申請法律援助的相關手續,一邊告知老人打官司需要準備的相關證據材料,並給老人分析案情。因為本案涉及贍養和讓老人兒子返還已領撫卹金兩個法律關係,必須要分開兩個訴狀,分別立案。鑑於老人主張讓兒子返還已領撫卹金屬於返還不當得利糾紛,不屬於法律援助的範圍,但考慮到老人的年事已高,耳朵又背,確實屬於法律援助對象中的弱勢群體,而且開庭時兒女均作為被告也沒辦法幫老人表達清楚自己的意思,帖華律師及時變通,在請示領導後,答應為老人的兩個案件擔任訴訟代理人。

原定於6月15日下午4時開庭,帖華律師又臨時接到通知要在6月15日下午3點參加區裡組織的演講比賽。為了不耽誤老人的案子,帖華律師在自己演講後都沒來得及聽比賽名次,就馬不停蹄地趕往法院準備開庭,甚至本來已該回家為不滿一歲的兒子哺乳也不得不放棄。庭審中,雙方矛盾還是照舊,各吹各的號,各講各的理,誰也不肯退讓一步,可一涉及到老人的贍養問題卻無一人能拿出方案,讓老人安度最後的晚年。本案涉及法律問題不多,更多的是情理的糾葛,如何能讓將他們撫養長大的老人生活得更好,本應該是兒女們堅持的初心,可事實卻成了老人因為兒女們之間的糾紛,直接影響到贍養老人的問題。法庭中法官也對五個兒女進行了批評教育,責備他們也是為人父母,竟然這樣對待生養他們的老母親,言辭懇切,為之動容,可是老人的子女們卻不知悔改,依然堅持自己的意見,或者條件不好,自己有種種困難,承擔不起贍養老人的義務;或者是同意贍養老人,但是有附加條件;或者就是攀比之心在作祟,兒子分了家產,理應兒子贍養老人,跟女兒沒有關係等等。可是,他們怎麼不想想,當初老人將他們五個不辭辛苦養大時,難道就有附加條件?對子女們的付出和給子女們的愛,難道也需要有附加條件?老人現在老了,身體和心理都和以前不一樣了,更需要子女們的關心和愛護,更需要他們的關懷和慰藉。老人一定也不願意看到子女們之間反目為仇,更不願意自己親手養大的子女在贍養自己問題上變成“白眼狼”! 案件一時還沒有最終結果。俗話說:羊羔跪乳,烏鴉反哺。況且是我們人類呢!只希望通過庭審,老人的子女們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團結起來,能夠坐下來把老人的養老問題好好解決,這才是老人生前最希望看到的。

老母親無奈何 告兒女上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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