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被非法集資坑害的你
“復仇”的時候到啦!
許昌市政府近日又出新舉措!
舉報非法集資
最高可獲10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
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均有權舉報
根據7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的《許昌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如果您舉報的事項對案件偵辦起到重大作用,最高可能獲得10萬元獎勵!
據市公安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非法集資活動危害巨大,雖經嚴厲打擊,但個別地方、個別時段仍屢禁不止。《辦法》是為進一步加強社會監督,及時發現非法集資線索,有效防控風險,依法打擊非法集資活動制訂的,並於7月1日開始施行。
《辦法》明確規定,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統稱舉報人)均有權通過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檯等渠道對非法集資線索進行舉報,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檯負責做好通過110渠道舉報的非法集資線索登記工作。
非法集資具有四個基本特徵
按照規定,舉報人的舉報事項應基本符合非法集資4個基本特徵:
◆ 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
◆ 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
◆ 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
◆ 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對舉報人舉報的情節嚴重、涉嫌非法集資的
有關部門將移送本地公安機關打擊處理
舉報人的舉報獎勵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事實、基本線索和證據;
◆舉報者應當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等真實信息;
◆ 舉報內容事先未被有關部門掌握。
獎勵標準根據舉報線索的價值、涉及金額等綜合評定。
我市對舉報人的獎勵標準如下
◆ 被舉報的事項具備非法集資基本特徵,但經有關部門核查尚未構成犯罪的,給予舉報人50元至200元獎勵。
◆ 被舉報的事項經核查屬於非法集資犯罪,但提供的信息和證據有限,對案件偵辦作用輕微的,給予200元至500元獎勵。
◆ 被舉報的事項構成非法集資犯罪,能夠提供重要證據和直接信息,對案件偵辦起到重大作用的,按照該案件未兌付金額的0.1%給予5000元(含)以上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參與舉報獎勵的工作人員將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嚴禁洩露舉報人身份、舉報內容和獎勵信息等。
提高法律意識,做好防範準備
及時舉報非法行為,拒絕盲目受騙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
如果您發現周圍有人或組織從事非法集資活動
請立即通過110等渠道進行舉報
希望廣大市民提高警惕
準確辨識違法行為,積極舉報
與政府一起攜手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