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鄉法院:院長帶頭辦案 助推司法改革

法律 法制 時政 安鄉法院 2017-06-21
安鄉法院:院長帶頭辦案 助推司法改革

6月20日上午,一起倉儲合同糾紛案在安鄉法院第二審判開庭。該案由黨組書記、院長謝迎春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徐靜、人民陪審員周金舫一起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在庭審過程中,審判長謝迎春張弛有度,準確把握庭審節奏,有序推進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整個庭審過程流暢、規範、有序,展示了其庭審駕馭能力和業務水平。

2016年以來,安鄉法院在以法官為主體定機制、以辦案為中心定職權思想的指導下,積極穩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於2017年3月組建了院領導團隊等10個團隊。新組建的院領導團隊要求帶頭辦理大案要案和疑難複雜案件,受案範圍主要是案外人撤銷之訴、執行異議之訴和各類發回重審的案件、再審案件和一審疑難複雜案件等。團隊組建以來,院領導團隊受理案件66件,結案29件,結案率43.94%。讓院長迴歸法官本位,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具體實踐,更是踐行“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有力舉措。安鄉法院將進一步全面推進院領導辦案制度,為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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