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男子假冒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兩便利店被騙!

法律 中華香菸 香菸 食品安全 刑法 清朗天空 2018-12-02

來源:南安公安

假如你是一名便利店老闆,深夜時分,一名穿著便裝的陌生男子走進你的便利店,說自己是“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要“檢查”你的店鋪,“檢查”完後竟然還向你兜售香菸,你會相信他嗎?南安洪梅、康美的兩名便利店老闆就輕信了該男子,結果買到了15條假煙,共被騙5890元......

日前,在全市公安機關開展“改進幹部作風 激勵擔當作為 爭當南安先鋒”作風建設活動期間,南安市公安局洪瀨刑偵中隊成功抓獲1名涉嫌招搖撞騙罪的犯罪嫌疑人,破獲招搖撞騙案2起。

泉州一男子假冒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兩便利店被騙!

究竟怎麼回事呢?

案件情況

8月12日晚8時許,一名身著便裝的中年男子走進洪梅某便利店裡,自稱自己是洪梅鎮“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管理食品安全的,並掏出了張名片在老闆面前晃了一下,便開始“檢查”店裡販賣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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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完後,該男子就跟老闆說自己有幾條香菸,想寄他店裡賣。穿著便服晚上來檢查店鋪,店老闆竟絲毫沒起疑心......就答應以390元/條的價格向其收購了7條硬盒”中華香菸“,並當場拿出2730元現金銀貨兩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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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第二天早上,店老闆準備將香菸拿去賣給批發商時,被告知這7條香菸都是假的!由於沒有那男子的聯繫方式,店老闆只能跑到洪梅鎮市場監督管理局去找人,卻被告知他們單位里根本沒有那個人......後知後覺發現自己上當受騙的店老闆趕緊跑到南安市公安局洪梅派出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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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偵查,洪瀨刑偵中隊鎖定犯罪嫌疑人劉某淵,並於10月24日上午前往其在晉江某小區的租房處實施抓捕。由於劉某淵負隅頑抗,民警蔡文化與犯罪嫌疑人進行搏鬥時右手不慎受傷,但其不顧疼痛,最終成功將犯罪嫌疑人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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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劉某淵(男,52歲,惠安人)對其冒充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販賣假煙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總共騙成功2起案件

警方迅速與另一起被害人——康美鎮某雜貨店老闆聯繫,發現在7月15日,犯罪嫌疑人在其店鋪以同樣的手法販賣了8條中華香菸,每條賣395元,成功詐騙3160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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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淵因涉嫌招搖撞騙罪,已被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招搖撞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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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

犯本罪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情節嚴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幾種情況:多次進行招搖撞騙的;招搖撞騙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騙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或惡劣政治影響的等等。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按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

警方提示:

零售戶個人鑑別捲菸真假的能力有限,若盲目追求低成本、高利潤,很有可能會上不分法子的當,回收到假煙。更重要的是,從合法渠道外購進的捲菸一旦被當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查處,經營者還會受到一定的經濟處罰。因此,廣大零售戶切勿回收所謂的“禮品煙”。

此外,商家若遇到相關單位的執法檢查,若有可疑可以請對方出示工作證件證明身份,或撥打相關單位電話查驗身份。對於穿著便服的執法檢查(特殊執法行動除外),且對方未能出示有效證件證明身份的,更要提高警惕。若發現有假冒嫌疑,請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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