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好的律師為啥不會承諾案件結果?'

法律 大學 大律網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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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好的律師為啥不會承諾案件結果?


最近,一家公司要求律師事務所保證勝訴才肯簽署委託代理合同的《確認函》在網上引發熱議。這家公司看起來精明,實則愚蠢至極。按照它的所謂條件,沒有一家律師事務所會跟它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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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好的律師為啥不會承諾案件結果?


最近,一家公司要求律師事務所保證勝訴才肯簽署委託代理合同的《確認函》在網上引發熱議。這家公司看起來精明,實則愚蠢至極。按照它的所謂條件,沒有一家律師事務所會跟它籤合同。

真正好的律師為啥不會承諾案件結果?


律師為啥不能承諾結果?因為結果不是律師決定的,而是公檢法司法人員決定的。

如果律師能決定結果,而律師是花錢聘請的,那麼豈不是誰有錢誰有理?那還要法官幹什麼?

有人說,律師不是懂法嗎?官司能否打贏難道還看不出來?還是水平不夠、沒有信心吧?

律師就像醫生,有各自的執業領域,水平高低相差懸殊。但再好的律師也不能承諾結果,就像再好的醫生也不能包治百病。

法律是社會科學,不是一加一等於二那麼簡單。同樣的案情,不同的律師、不同的法官可能看法都不一樣。

訴訟過程非常複雜,影響最終結果的不確定因素很多。證據、法律、辦案人員的理解認知、法外因素都會起作用,只要法律文書沒出來,最後結果都可能會有變量。

我曾經有個案件,當事人家屬找了很多律師諮詢,甚至還委託過一名大學教授。所有人給出的分析都是罪名確定,會判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當事人家屬萬念俱灰,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找到我。我告訴她,案件值得深入研究,或許有無罪辯護的空間。家屬半信半疑,決定委託我搏一把。

我一審從證據、事實和法律層面,做了全面的無罪辯護。庭後拖了很久,突然一天家屬興奮的打來電話,說得到消息案件會判決無罪。意外的是,一週後當事人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家屬說案件向中院請示後,情況發生了變化。當事人選擇了不服上訴,不過二審家屬更換了別的律師。

直到去年聖誕節的晚上,家屬又興奮的打來了電話。說這個案子二審改判了無罪,而且主要理由跟我一審的辯護觀點基本一致!只是二審的辯護律師已經不再是我。

本來一審要判無罪,請示中院後改判五年。不服上訴到中院後,經過約一年的審理,竟然又改判無罪。這樣的變化和結果,你讓律師怎麼提前承諾?

又有人抱怨了:你不能承諾結果,我找你幹什麼?如果花了律師費,結果還是不好,豈不是花了冤枉錢?

這個話看似精明,其實糊塗。好的結果是靠努力爭取的,沒有過程哪有結果?就好比只有努力準備,才可能考取名校,而不是先承諾能考取名校再去努力。

難道子女上高中之前,先讓父母承諾一定能考取名校才肯努力學習?是否最後沒有考取名校,之前的努力準備都變得毫無意義?

訴訟本來就是一場博弈,爭取的是一種概率和可能性。律師費就如同槓桿,當事人可以做理性的投資決策分析。在確定的訴訟費、律師費投資和不確定的預期收益之間,當事人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風險偏好做權衡。

很多中國人奉行現實主義和結果導向,但這種思維有它的侷限性。把這種思維極端化、普世化,其實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有時候損害的其實是自己的利益。

我辦案子從來不承諾結果,相反我會如實分析、告知家屬可能會有的最壞結果。跟承諾結果相比,我更在乎做好過程,更在乎在約束條件下和變動博弈中實現可能的最好結果。

確實有不少律師,為了承攬案件去主動迎合當事人希望確定性的心理,喜歡拍胸脯給承諾。但這些都是空頭支票,不能信的。

當事人希望有好結果乃是人之常情,但以承諾結果作為委託律師的前提則是走入了歧途。這樣的當事人肯定找不到好律師。

然而恰恰是這樣的當事人,喜歡遷怒於整個律師群體。如果案件結果不好,動輒揚言律師沒有一個可信的。殊不知,是他們首先欺騙了自己,聘請了善忽悠、搗糨糊的律師。

常言道:醫生有六不治,律師有六不接。強行要求律師承諾結果的當事人根本不是優質客戶,真正優秀的律師不必在這種人身上浪費時間。我自己是從來不會接受這樣的客戶的委託的,不論他願意出多高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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