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陽:執行幹警多方奔走 受害人拿回被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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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48名被害人在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拿到了期盼7年的執行回款。在發放執行款現場,幾名被害人一邊抹眼淚一邊感謝法院幫他們要回了部分被騙的錢。

事情還要從2011年3月說起,被告人袁某以能為超出法定退休年齡的人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為由,向被害人索取45000元好處費。最開始,袁某索取了25名被害人的好處費。在此期間,袁某採取了拆東牆補西牆的辦法,繼續向更多人索取好處費,並找到了當時在社區工作的劉某。2012年3月起,被告人劉某利用自己在遼陽市某社區管理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的便利條件,對外宣稱其可以為超出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辦理一次性社會養老保險。劉某向每名辦理社會養老保險人員收取6萬元至8萬元不等的錢款,然後通過銀行轉賬及現金方式將部分贓款交給袁某。

2013年7月,幾名受害人發覺被騙後報警。

經審計,從2011年3月至2013年8月期間,袁某、劉某詐騙一案,共涉及被害人291人,涉案金額15890180元。

2016年,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被告人袁某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100萬元。其他涉案人員也因包庇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及緩刑。

2016年年底,省法院將此案轉交至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同時將扣押的袁某個人物品、銀行卡等交給執行局。辦案法官陳玲表示,為了追回更多的執行款,執行中要對20多件涉案物品進行估價、拍賣,並且要到多家銀行扣劃袁某名下銀行賬戶。執行中,執行幹警頂嚴寒冒酷暑,跑銀行、去房產中介,通過查詢、查封、扣押、評估、拍賣等法律手段,依法追繳回執行款420萬餘元。因為事情已經過去了7年之久,法院找不到所有被害人,執行局又通過刊登公告的形式,歷經兩個月終於找到了241名被害人,又將執行回款金額與未返還的被詐騙金額比例制定的分配方案告知被害人,被害人均表示沒有異議後,執行局先期向48名被害人發放執行款共計663447元,剩餘款項將向其他被害人陸續發放。

來源:遼寧法制報

駐遼陽記者 馮羽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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