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認定到底誰說了算?國土公安城管拆遷部說了統統不算!

法律 建築 法制 三農 農地圈 農地圈 2017-09-14

一、違章(法)建築認定主體法律缺位,現實中亂了套

是否違建到底由哪個政府部門進行認定,法律法規並未明確。

在實踐中不同地區認定的主體五花八門,有國土、建設、城管、公安、鄉鎮政府,甚至財政局、拆遷部門對當地房屋認定為違章建築進行處罰。在一些地區還出現過多頭認定的問題。

直接把老百姓搞蒙圈了,到底應該聽誰的?到底誰有權利認定違法建築?

違章建築認定到底誰說了算?國土公安城管拆遷部說了統統不算!

二、國土局認定行不行?

法律依據不足,國土部門是土地管理部門,其無權審查規劃,更無權認定土地上的房屋,僅僅依據土地管理法進行強拆顯然於理不通,於法不合。還不提國土部門是拆遷工作的“運動員”(拆遷聽證、拆遷評估機構的選定、拆遷公告的發佈都是由國土部門作出)。

三、拆遷部門認定可以嗎?

拆遷部門是政府經辦拆遷事務的事業單位,很顯然其無權對房屋性質進行認定,農地圈翻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沒有找到一條可以支撐拆遷部門作為違建的認定主體的規定。況且,拆遷部門還是拆遷工作的“主力運動員”,既認定拆遷,又實施拆遷,兼任裁判和運動員,大家不服啊!

違章建築認定到底誰說了算?國土公安城管拆遷部說了統統不算!

四、城管說了算數嗎?

違建認定和違建拆除是兩套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城管可以作為違建拆除的實施主體(但也必須依法依規),城管作為拆遷方是沒有權利在拆遷過程中直接認定違章。

五、公安說是違建能管用?

公安是負責公共安全的,公安部4月份制定下發的《2011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規定,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嚴禁公安民警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隨意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也就是說,公安無權認定違建,更被禁止參與拆遷等非警務活動。但在拆遷過程中涉及人身安全和暴力衝突,公安還是可以參與的。

違章建築認定到底誰說了算?國土公安城管拆遷部說了統統不算!

六、鄉政府是政府,說違建有法律作用嗎?

違建的認定標準是是否符合規劃,作為縣市級有獨立的規劃部門,鄉政府沒有規劃的權力,自然也就無權認定某個建築是否算違建。說白了就是鄉一級政府是最底層的政府,認定違建級別不夠。

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違章建築認定到底誰說了算?國土公安城管拆遷部說了統統不算!

七、《城鄉規劃法》說,違建由規劃部門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明確規定,違法建築的認定部門是規劃部門。

違法建築審查的兩個考量標準:是否依法申辦了申辦建築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許可手續以及否違反城鄉整體規劃,均是規劃部門的職權,也是規劃部門的專業,而且規劃部門在拆遷安置補償中身份超然,只有這樣才能做出合法的、專業的、具備可信度的認定。


農地圈微信公號:農地圈,農村資產評估、交易、抵押一站式服務平臺。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