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設立
(一)公司名稱預先核准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預先核准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預先核准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二)申請設立登記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7、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8、公司住所證明;
9、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二、變更登記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三、註銷登記
(一)註銷登記的法定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3、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二)註銷登記應當提交的文件
公司申請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3、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應載明在**報紙上發佈註銷公告);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稅務部門出具的清稅證明或由稅務部門出具的未涉及納稅義務的證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文丨李彥軍律師 公司業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