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反悔索退彩禮 法援助力合理返還

:婚約財產返還糾紛

指派單位:天津市東麗區法律援助中心

人:天津毅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劉通

案情簡介:原告陳某與被告受援人周某於2015年1月經人介紹相識並建立戀愛關係,2016年春節期間,陳某給付周某壓歲錢4000元。此後,雙方定於2016年10月9日舉行婚禮,陳某按照習俗,給付被告周某12萬元及白金項鍊一條。2016年9月12日,陳某與周某因減肥問題發生矛盾,未能及時和解、矛盾加劇。事後,周某到陳某家中道歉,但未獲得陳某原諒,導致雙方終止戀愛關係。二人戀愛期間,周某已使用陳某給付的彩禮購買了部分家電,現該家電均存放於陳某家中並已使用。,陳某訴至法院要求周某退還全部彩禮,並返還購置傢俱及一些其它花銷費用。周某無力應對訴訟,無奈下來到東麗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承辦過程:中心受理該申請後,指派天津毅誠律師事務所劉通律師代理此案。承辦律師接受指派後,及時與受援人周某取得聯繫,得知:周某精神受到嚴重刺激,無法再提及此事,委託其父母代為辦理此案。

承辦律師會見周某家屬後,瞭解了此次糾紛的詳細情況,一面安撫受援人家屬情緒,一面與其協商確定訴訟思路。

經瞭解,承辦律師得知,陳、週二人經過長時間戀愛,此次是由於陳某脾氣倔強,印發雙方爭執。周某一家雖主動前往陳某家道歉,希望緩和矛盾,但是陳某一家依舊不依不饒,使得矛盾無法化解,戀愛關係終止。對陳某要求返還彩禮等要求,周某一家表示,同意返還剩餘禮金,部分禮金已用於籌備雙方婚禮、購置家用電器及日常花銷。但原告方堅決要求周某取走已購買的電器,將給付的禮金如數返還,並由周某支付陳某家購買的傢俱錢款。

承辦律師認為,戀愛最後沒有結婚,並非一人過錯,雙方均有不妥之處,原告咄咄逼人,要求受援人一家承擔全部責任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則。因此,承辦律師積極幫助受援人一家組織證據,列明用於籌備婚禮的款項明細,並在庭審過程中,結合證據材料據理力爭,從法律和事實角度,全方面表達代理意見,說服法官。

承辦結果:最終,人民法院採納了承辦律師的意見,判決已安裝使用的電器歸原告所有,對此支付的費用無需返還,籌備婚禮的花銷雙方各自承擔一半,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點評:本案可以歸類為婚約財產返還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曾為戀人關係,準備締結婚姻,但因一方性格倔強,導致雙方感情破裂。承辦律師在辦案過程中,一方面安撫受援人家屬情緒,告知其要相信法律,一方面積極收集證據,還原事實,做好開庭準備,從情理和法理角度說服法官,最終維護了周某的合法權益。周某一家對援助律師的業務技能和職業素質表示非常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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