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前建造的未登記房屋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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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實施以前建造的房屋不一定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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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實施以前建造的房屋不一定都是合法的

2008年以前建造的未登記房屋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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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8年

一般講,《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因不能溯及既往,所以2008年以前建造的無證建築物、構築物,不能簡單地認定為違反《城鄉規劃法》的違法建設。但是,違反《建築法》、《環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也是違法違章建築。

二、199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三、1993年以前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已由國務院第三次常務會議於一九九三年五月七日通過,現予公佈,自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四、199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大第十一次常委會通過,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是我國在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方面的第一部法律,是涉及城市建設和發展全局的一部基本法,它對於我們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不斷改善城市的投資環境和勞動、生活環境,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自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同時廢止。

認定一處建築物、構築物是不是違法違規違章,要看建設者建造當時的法律和法規的具體規定。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無論是哪個時期,建設者不經批准就建造房屋是不行的。還有無論是過去“大隊“,還是後來的村委會包括村民代表大會都無權最終批准建設者建造房屋。

總之,未登記房屋是遺留問題,情況複雜多樣,要綜合判斷。遺留房屋當時因違規辦不了證 ,現在不合法也辦不了。遺留房屋當時合規而沒有辦本,現在不合法也辦不了,這才是真正的歷史遺留問題。絕對不是2008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房屋因為《城鄉規劃法》還沒有出臺,就都變成合法建設了。不然的話,那樣的處遺不是處遺 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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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8年

一般講,《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因不能溯及既往,所以2008年以前建造的無證建築物、構築物,不能簡單地認定為違反《城鄉規劃法》的違法建設。但是,違反《建築法》、《環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也是違法違章建築。

二、199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三、1993年以前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已由國務院第三次常務會議於一九九三年五月七日通過,現予公佈,自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四、199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大第十一次常委會通過,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是我國在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方面的第一部法律,是涉及城市建設和發展全局的一部基本法,它對於我們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不斷改善城市的投資環境和勞動、生活環境,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自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同時廢止。

認定一處建築物、構築物是不是違法違規違章,要看建設者建造當時的法律和法規的具體規定。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無論是哪個時期,建設者不經批准就建造房屋是不行的。還有無論是過去“大隊“,還是後來的村委會包括村民代表大會都無權最終批准建設者建造房屋。

總之,未登記房屋是遺留問題,情況複雜多樣,要綜合判斷。遺留房屋當時因違規辦不了證 ,現在不合法也辦不了。遺留房屋當時合規而沒有辦本,現在不合法也辦不了,這才是真正的歷史遺留問題。絕對不是2008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房屋因為《城鄉規劃法》還沒有出臺,就都變成合法建設了。不然的話,那樣的處遺不是處遺 是違法!

2008年以前建造的未登記房屋如何定性

城南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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