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補充偵查真假毒品 靖江檢察官:補充偵查彰顯公平正義'

毒品 靖江 法律 江蘇 鹽城 刑法 支付寶 天津東麗普法 2019-09-07
"

“檢察官,我被抓那天賣給陳某的毒品是假的,這一筆事實不應該被認定,這個你們要調查……”江蘇省靖江市檢察院的檢察官在提審犯罪嫌疑人周某時,周某非常認真地提出了請求。承辦檢察官在進一步訊問中發現,公安機關認定周某向陳某犯罪毒品的事實確實有一些疑點。

隨後,承辦檢察官細心查閱了周某手機通話記錄,發現周某被抓之後,陳某確實數次撥打過周某的電話,均因周某已被抓獲而沒有接通。認真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辯解和未接通的電話記錄後,承辦檢察官決定通過自行補充偵查來解開心中的疑惑。隨後,他們詢問了陳某,陳某反映吸了從周某處購買的毒品“沒有一點兒感覺”,所以打電話給周某要求退款,但是一直沒有打通。又詢問與周某同居的女友,周某女友反映,周某確實和她說過,“被上線騙了,買進一批假貨”……

通過詢問證人,再次訊問周某,承辦檢察官發現周某販賣毒品給陳某的這筆事實確實不應認定,最終,在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訴時,沒有將這筆事實寫進起訴書。

“零口供”?自行補充偵查完善證據!

周某還向檢察官反映,其被抓時公安機關在其乘坐的汽車上查扣的毒品26克並不是他本人的,因為他當時乘坐的是一輛“滴滴快車”,他上車之前毒品就已經在車上了,根本不知道毒品是誰的。

承辦檢察官注意到,周某乘坐的這輛車前往鹽城市購買毒品,當時確實是通過網絡預約了一輛“滴滴快車”,雖然開車的師傅作證說毒品不是他本人的,且他本人不吸毒,但這能不能證明車上的毒品就一定是周某的?會不會真的有其他乘客恰巧也把毒品遺留在車上?檢察官心裡產生了一連串的疑問。

於是,他們還是決定自行補充偵查。首先,利用技術手段調取了周某手機中的30000多條電子數據,梳理髮現周某前往鹽城之前通過微信、短信與其他人員有過多次溝通,表示自己準備從靖江市去鹽城市購買毒品,還為購買毒品向他人借款,手機中就有他人通過支付寶轉賬給其的記錄。接著,檢察官又找到通過支付寶轉賬給周某的證人,該證人反映周某到達鹽城後攜帶資金不足,還打電話向其借了一千塊錢,他後來通過支付寶向周某轉賬一千元……自行補充偵查後,檢察官又一次訊問了周某,面對不斷完善的證據鎖鏈,周某不得不開口認罪。

該案庭審中,周某對檢察院起訴認定的事實不持異議,法院當庭作出判決,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25000元。周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檢察官說法】

2018年以來,該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5條的規定,共對12件開展了補充偵查,有效發揮了自行補充偵查在發現事實真相、完善證據體系、強化法律監督等方面的作用。同時,為了提高自行補充偵查工作的質量,該院還在實踐基礎上專門出臺了《辦理審查起訴案件自行補充偵查工作規定》,對自行補充偵查適用範圍、啟動程序、偵查措施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

“自行補充偵查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能。開展自行補充偵查,能夠有效減少不必要的退回補充偵查,有利於實現提高刑事訴訟效率、保障當事人權利、強化法律監督等目的。”該院檢察長劉貴說。

稿件來源:江蘇檢察網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