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跨越千里自行補充偵查,查實犯罪金額2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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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3日,連雲港市連雲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銷售假藥罪對被告人丁某提起公訴。據悉,該案是自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連雲區人民檢察院首次實質性行使自行補充偵查權辦理的案件。

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丁某在明知涉案微整藥品(沒有國家批文)為國家禁止銷售產品的情況下,從黃某(另案處理)、黨某(另案處理)等人處購買韓國、日本生產的微整藥品,通過微信訂貨、快遞發貨的方式向張某某、王某某、劉某等九名犯罪嫌疑人銷售,後該九名犯罪嫌疑人以注射的方式向消費者進行銷售牟利。

7月15日,該院提前介入案件,經初步瞭解,山西當地公安機關已經以涉嫌銷售假藥罪對黃某進行立案處理,但黃某對向丁某銷售假藥情況、藥品的來源等關鍵問題避而不談。

“黃某作為犯罪嫌疑人丁某等人銷售假藥的頂端上線,是本案關鍵證人,對查清本案藥品的來源、查實真實的交易額,保證犯罪嫌疑人丁某定罪數額客觀無誤有著重要作用。建議你們對黃某進行補證,由其詳細供述涉案藥品的來源、與丁某交易的詳細情況。”該院檢察官歐陽志華在提前介入案件時明確提出。在這之後,偵查機關出具情況說明表示,已提審過黃某,反覆做了大量工作,由於黃某不願意如實供述事實,根本無法取得言詞證據。

面對這種情況,歐陽志華及時向分管領導作了彙報,並主動提議可以自行補充偵查。瞭解情況後,該院領導對自行補充偵查的提議表示肯定,立即研究並選派精兵組成偵查取證組,前往山西大同對黃某進行自行補充偵查,突破這一關鍵證據,確保案件順利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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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3日,連雲港市連雲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銷售假藥罪對被告人丁某提起公訴。據悉,該案是自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連雲區人民檢察院首次實質性行使自行補充偵查權辦理的案件。

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丁某在明知涉案微整藥品(沒有國家批文)為國家禁止銷售產品的情況下,從黃某(另案處理)、黨某(另案處理)等人處購買韓國、日本生產的微整藥品,通過微信訂貨、快遞發貨的方式向張某某、王某某、劉某等九名犯罪嫌疑人銷售,後該九名犯罪嫌疑人以注射的方式向消費者進行銷售牟利。

7月15日,該院提前介入案件,經初步瞭解,山西當地公安機關已經以涉嫌銷售假藥罪對黃某進行立案處理,但黃某對向丁某銷售假藥情況、藥品的來源等關鍵問題避而不談。

“黃某作為犯罪嫌疑人丁某等人銷售假藥的頂端上線,是本案關鍵證人,對查清本案藥品的來源、查實真實的交易額,保證犯罪嫌疑人丁某定罪數額客觀無誤有著重要作用。建議你們對黃某進行補證,由其詳細供述涉案藥品的來源、與丁某交易的詳細情況。”該院檢察官歐陽志華在提前介入案件時明確提出。在這之後,偵查機關出具情況說明表示,已提審過黃某,反覆做了大量工作,由於黃某不願意如實供述事實,根本無法取得言詞證據。

面對這種情況,歐陽志華及時向分管領導作了彙報,並主動提議可以自行補充偵查。瞭解情況後,該院領導對自行補充偵查的提議表示肯定,立即研究並選派精兵組成偵查取證組,前往山西大同對黃某進行自行補充偵查,突破這一關鍵證據,確保案件順利移送起訴。

檢察官跨越千里自行補充偵查,查實犯罪金額200餘萬元

兵貴神速。為儘快突破案件,保證辦案效率,7月28日,該院偵查取證組放棄週末休息時間驅車1000餘公里跨越大半個華北來到山西大同,不顧舟車勞頓連夜研究案情,並對取證工作進行明確分工。一組由歐陽志華帶隊對看守所內的黃某進行突擊詢問,並做好同步錄音錄像,另一組到銀行調取黃某與丁某的交易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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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3日,連雲港市連雲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銷售假藥罪對被告人丁某提起公訴。據悉,該案是自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連雲區人民檢察院首次實質性行使自行補充偵查權辦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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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作為犯罪嫌疑人丁某等人銷售假藥的頂端上線,是本案關鍵證人,對查清本案藥品的來源、查實真實的交易額,保證犯罪嫌疑人丁某定罪數額客觀無誤有著重要作用。建議你們對黃某進行補證,由其詳細供述涉案藥品的來源、與丁某交易的詳細情況。”該院檢察官歐陽志華在提前介入案件時明確提出。在這之後,偵查機關出具情況說明表示,已提審過黃某,反覆做了大量工作,由於黃某不願意如實供述事實,根本無法取得言詞證據。

面對這種情況,歐陽志華及時向分管領導作了彙報,並主動提議可以自行補充偵查。瞭解情況後,該院領導對自行補充偵查的提議表示肯定,立即研究並選派精兵組成偵查取證組,前往山西大同對黃某進行自行補充偵查,突破這一關鍵證據,確保案件順利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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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3日,連雲港市連雲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銷售假藥罪對被告人丁某提起公訴。據悉,該案是自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連雲區人民檢察院首次實質性行使自行補充偵查權辦理的案件。

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丁某在明知涉案微整藥品(沒有國家批文)為國家禁止銷售產品的情況下,從黃某(另案處理)、黨某(另案處理)等人處購買韓國、日本生產的微整藥品,通過微信訂貨、快遞發貨的方式向張某某、王某某、劉某等九名犯罪嫌疑人銷售,後該九名犯罪嫌疑人以注射的方式向消費者進行銷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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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跨越千里自行補充偵查,查實犯罪金額200餘萬元檢察官跨越千里自行補充偵查,查實犯罪金額200餘萬元

7月29日,在山西大同看守所內,面對突然出現在面前的檢察官,一開始,黃某堅持對自己向丁某銷售假藥的事實閉口不談。面對黃某的不配合,歐陽志華給黃某上起了法治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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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3日,連雲港市連雲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銷售假藥罪對被告人丁某提起公訴。據悉,該案是自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連雲區人民檢察院首次實質性行使自行補充偵查權辦理的案件。

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丁某在明知涉案微整藥品(沒有國家批文)為國家禁止銷售產品的情況下,從黃某(另案處理)、黨某(另案處理)等人處購買韓國、日本生產的微整藥品,通過微信訂貨、快遞發貨的方式向張某某、王某某、劉某等九名犯罪嫌疑人銷售,後該九名犯罪嫌疑人以注射的方式向消費者進行銷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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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作為犯罪嫌疑人丁某等人銷售假藥的頂端上線,是本案關鍵證人,對查清本案藥品的來源、查實真實的交易額,保證犯罪嫌疑人丁某定罪數額客觀無誤有著重要作用。建議你們對黃某進行補證,由其詳細供述涉案藥品的來源、與丁某交易的詳細情況。”該院檢察官歐陽志華在提前介入案件時明確提出。在這之後,偵查機關出具情況說明表示,已提審過黃某,反覆做了大量工作,由於黃某不願意如實供述事實,根本無法取得言詞證據。

面對這種情況,歐陽志華及時向分管領導作了彙報,並主動提議可以自行補充偵查。瞭解情況後,該院領導對自行補充偵查的提議表示肯定,立即研究並選派精兵組成偵查取證組,前往山西大同對黃某進行自行補充偵查,突破這一關鍵證據,確保案件順利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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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貴神速。為儘快突破案件,保證辦案效率,7月28日,該院偵查取證組放棄週末休息時間驅車1000餘公里跨越大半個華北來到山西大同,不顧舟車勞頓連夜研究案情,並對取證工作進行明確分工。一組由歐陽志華帶隊對看守所內的黃某進行突擊詢問,並做好同步錄音錄像,另一組到銀行調取黃某與丁某的交易流水。

檢察官跨越千里自行補充偵查,查實犯罪金額200餘萬元檢察官跨越千里自行補充偵查,查實犯罪金額200餘萬元

7月29日,在山西大同看守所內,面對突然出現在面前的檢察官,一開始,黃某堅持對自己向丁某銷售假藥的事實閉口不談。面對黃某的不配合,歐陽志華給黃某上起了法治課。

檢察官跨越千里自行補充偵查,查實犯罪金額200餘萬元

“黃某,在丁某的案子中,你是一名證人,如實陳述不會增加你的罪行……如果你不配合,不履行作證義務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你想清楚……”面對擺在面前的證據,黃某在檢察官的耐心說法教育下,逐漸放下了心理負擔,慢慢交代了自己如何向丁某進行銷售假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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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3日,連雲港市連雲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銷售假藥罪對被告人丁某提起公訴。據悉,該案是自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連雲區人民檢察院首次實質性行使自行補充偵查權辦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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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在丁某的案子中,你是一名證人,如實陳述不會增加你的罪行……如果你不配合,不履行作證義務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你想清楚……”面對擺在面前的證據,黃某在檢察官的耐心說法教育下,逐漸放下了心理負擔,慢慢交代了自己如何向丁某進行銷售假藥的情況。

檢察官跨越千里自行補充偵查,查實犯罪金額200餘萬元

與審訊工作同步進行的,到銀行取證的小組也順利取到了黃某所使用的銀行卡與丁某銀行卡之間的交易流水。此後,調查取證小組在山西當地檢察機關配合下查閱和複製了黃某銷售假藥案的卷宗材料。

“幸虧我們提前做了擬定詳細訊問提綱等大量預案工作,才順利完成了對關鍵證人黃某的自行偵查取證工作。這一趟千里之行,我們算是沒有白跑!”當拿到談話資料和銀行交易流水明細後,歐陽志華不由地感慨道。

趕回連雲港後,歐陽志華利用取得的黃某的談話材料和銀行交易流水,與丁某供述和相關交易流水逐一進行核實,對案件的事實、證據進行認真細緻審查,最終查清了丁某等人銷售假藥案中藥品的來源,查實了黃某與丁某之間207.0573萬元的交易額,利用自行補充偵查取得關鍵證據將原本薄弱無法定案的證據進一步補強,從而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鎖鏈,最終成功將犯罪嫌疑人丁某等人提起公訴。該案自行補充偵查工作得到上級院領導的充分肯定。

目前,該案正處於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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