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被抓 牽出販毒史獲刑十個月'

毒品 平江縣 刑法 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9-08-09
""男子吸毒被抓 牽出販毒史獲刑十個月

鄒某與朋友秦某和馮某在秦某家中一起吸食毒品冰毒時被平江縣公安局民警抓獲,公安民警在偵查中發現,鄒某曾有販賣毒品的行為。近日,鄒某因販賣毒品罪被平江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

2019年4月的一天,秦某通過微信聯繫被告人鄒某購買毒品,被告人鄒某駕駛汽車到秦某家附近,在車內以300元的價格向秦某販賣了重約0.02克毒品冰毒和20元錢一套的吸毒工具,秦某通過支付寶支付了320元給被告人鄒某。約一週後,被告人鄒某、秦某和馮某在秦某家中一起吸食毒品冰毒時被平江縣公安局民警抓獲。公安民警在訊問過程中發現被告人鄒某向秦某販賣過毒品,遂對被告人鄒某展開偵查。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鄒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向他人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販賣毒品罪,應予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鄒某到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屬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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