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製造1200公斤毒品 兩人被判死刑

毒品 法律 謝軍 王軍 金羊網 金羊網 2017-09-06

金羊網訊 記者全良波,通訊員楊彩珍、李燕杏報道:9月5日,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近1200公斤的製毒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製造毒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陳亞三、葉海青死刑;判處被告人胡昌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處被告人陳國新、黎耀標無期徒刑,判處林曉明、謝軍、巫建林七年到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5年8月左右,陳亞三、胡昌慶、葉海青等人與黎偉權(另案處理)密謀製造毒品氯胺酮(俗稱:“K粉”)。經葉海青介紹,陳亞三等人找到陳國新購買製毒原料鹽酸羥亞胺(俗稱:“料頭”)。經協商,陳亞三等人決定向王軍(另案處理)購買鹽酸羥亞胺。

2015年10月20日,陳亞三等人到河南省濮陽市用現金與王軍等人當面交易,購得鹽酸羥亞胺。之後,陳亞三、胡昌慶、黎耀標、林曉明將所購鹽酸羥亞胺以及另購得的酒精、氨水等用於製造氯胺酮的輔料運返到陳亞三家中。

同年10月25日,陳亞三租用位於高州市根子鎮牛蘊嶺山頭的場地作為製毒工場。葉海青、胡昌慶提供製毒技術,謝軍負責雜務和望風。期間,黎耀標還負責向黎偉權報告製毒情況,林曉明則負責向陳國新報告氯胺酮的生產數量。

2015年10月31日,公安機關對該製毒工場進行搜查,當場抓獲陳亞三、葉海青、胡昌慶、林曉明、謝軍,在陳亞三家中抓獲黎耀標。公安機關在製毒工場查獲疑似毒品物質一批。經檢驗,送檢的1194.4千克物質中檢見毒品氯胺酮成分。同日,公安機關在廣東省惠東縣抓獲陳國新、巫建林。

茂名中院一審審理認為,被告人陳亞三、葉海青、胡昌慶、陳國新、黎耀標、林曉明、謝軍、巫建林非法制造毒品氯胺酮,其行為均已構成製造毒品罪,且製造毒品數量大,應依法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綜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性質、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團伙製造1200公斤毒品 兩人被判死刑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