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毒品 海南 廣東 萬寧市 廣州 海口 酒店 國際旅遊島商報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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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販毒團伙

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

“瞞天過海”運進海南

一人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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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販毒團伙

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

“瞞天過海”運進海南

一人被判處死刑!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審判決一件販賣毒品案,被告人李某、吳某義、林某武、謝某娜非法販賣毒品,構成販賣毒品罪,海南一中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吳某義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林某武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5000元;判處被告人謝某娜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據悉,被告人李某、吳某義商議

(吳某義系李某的妹夫)

由吳某義聯繫購買毒品

李某出資並在萬寧市

將毒品分銷給

被告人謝某娜、林某武等人

2018年5月5日

吳某義帶著由李某準備的17萬元從海口搭乘飛機前往廣州。後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州市廣弘冷凍廠內以15萬元的價格向譚某結(另案處理)購買了一板(約350克)海洛因。吳某義將購得的毒品與冷凍菜一起用泡沫箱子封裝,並在箱子外層留有“楊其和”字樣。

2018年5月7日

吳某義通過廣州市荔灣區新風港碼頭的物流車,將裝有毒品的箱子寄往海南省萬寧市。5月8日,吳某義接到物流電話通知領取包裹,遂電話聯繫吳某才到萬寧市萬城鎮仁裡橋領取包裹,並指示吳某才將包裹送到指定的地點,隨後電話聯繫李某,讓李某將包裹取走。

2018年清明之後,被告人李某

多次向被告人謝某娜販賣毒品

2018年5月底至7月1日期間

李某三次向被告人林某武

販賣毒品海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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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販毒團伙

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

“瞞天過海”運進海南

一人被判處死刑!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審判決一件販賣毒品案,被告人李某、吳某義、林某武、謝某娜非法販賣毒品,構成販賣毒品罪,海南一中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吳某義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林某武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5000元;判處被告人謝某娜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據悉,被告人李某、吳某義商議

(吳某義系李某的妹夫)

由吳某義聯繫購買毒品

李某出資並在萬寧市

將毒品分銷給

被告人謝某娜、林某武等人

2018年5月5日

吳某義帶著由李某準備的17萬元從海口搭乘飛機前往廣州。後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州市廣弘冷凍廠內以15萬元的價格向譚某結(另案處理)購買了一板(約350克)海洛因。吳某義將購得的毒品與冷凍菜一起用泡沫箱子封裝,並在箱子外層留有“楊其和”字樣。

2018年5月7日

吳某義通過廣州市荔灣區新風港碼頭的物流車,將裝有毒品的箱子寄往海南省萬寧市。5月8日,吳某義接到物流電話通知領取包裹,遂電話聯繫吳某才到萬寧市萬城鎮仁裡橋領取包裹,並指示吳某才將包裹送到指定的地點,隨後電話聯繫李某,讓李某將包裹取走。

2018年清明之後,被告人李某

多次向被告人謝某娜販賣毒品

2018年5月底至7月1日期間

李某三次向被告人林某武

販賣毒品海洛因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2018年7月2日

被告人吳某義帶著被告人李某準備的35萬元,乘飛機前往廣州。次日,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弘冷凍廠內以30萬元的價格向譚某結購買了兩板毒品。吳某義將兩板毒品與混合菜一起用泡沫箱子封裝,箱上留有“楊其和”字樣和李某的手機號碼。吳某義僱請雷某平將該箱子運至位於廣州市荔灣區新風港碼頭的物流車上寄往海南省萬寧市。

2018年7月4日17時許20分許

李某接到物流通知,駕駛一輛摩托車來到萬寧市萬城鎮仁裡橋處領取包裹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公安人員從李某領取的包裹中,查扣包裝成塊狀的毒品兩包(分別淨重347.2克、348.3克)。公安人員隨即搜查了其位於萬寧市萬城鎮南山村委會邊田村的自建房,在房內查扣電子秤一部,經鑑定,兩包毒品均含有海洛因成分,純度分別為79.9%±3.9%、76.3%+3.3%。在李某家中查扣的電子秤上檢出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成分。

2018年7月4日18時許

被告人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一酒店內被抓獲,公安人員在其租住房內繳獲毒品淨重1.39克,經鑑定,檢出海洛因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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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販毒團伙

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

“瞞天過海”運進海南

一人被判處死刑!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審判決一件販賣毒品案,被告人李某、吳某義、林某武、謝某娜非法販賣毒品,構成販賣毒品罪,海南一中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吳某義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林某武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5000元;判處被告人謝某娜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據悉,被告人李某、吳某義商議

(吳某義系李某的妹夫)

由吳某義聯繫購買毒品

李某出資並在萬寧市

將毒品分銷給

被告人謝某娜、林某武等人

2018年5月5日

吳某義帶著由李某準備的17萬元從海口搭乘飛機前往廣州。後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州市廣弘冷凍廠內以15萬元的價格向譚某結(另案處理)購買了一板(約350克)海洛因。吳某義將購得的毒品與冷凍菜一起用泡沫箱子封裝,並在箱子外層留有“楊其和”字樣。

2018年5月7日

吳某義通過廣州市荔灣區新風港碼頭的物流車,將裝有毒品的箱子寄往海南省萬寧市。5月8日,吳某義接到物流電話通知領取包裹,遂電話聯繫吳某才到萬寧市萬城鎮仁裡橋領取包裹,並指示吳某才將包裹送到指定的地點,隨後電話聯繫李某,讓李某將包裹取走。

2018年清明之後,被告人李某

多次向被告人謝某娜販賣毒品

2018年5月底至7月1日期間

李某三次向被告人林某武

販賣毒品海洛因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2018年7月2日

被告人吳某義帶著被告人李某準備的35萬元,乘飛機前往廣州。次日,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弘冷凍廠內以30萬元的價格向譚某結購買了兩板毒品。吳某義將兩板毒品與混合菜一起用泡沫箱子封裝,箱上留有“楊其和”字樣和李某的手機號碼。吳某義僱請雷某平將該箱子運至位於廣州市荔灣區新風港碼頭的物流車上寄往海南省萬寧市。

2018年7月4日17時許20分許

李某接到物流通知,駕駛一輛摩托車來到萬寧市萬城鎮仁裡橋處領取包裹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公安人員從李某領取的包裹中,查扣包裝成塊狀的毒品兩包(分別淨重347.2克、348.3克)。公安人員隨即搜查了其位於萬寧市萬城鎮南山村委會邊田村的自建房,在房內查扣電子秤一部,經鑑定,兩包毒品均含有海洛因成分,純度分別為79.9%±3.9%、76.3%+3.3%。在李某家中查扣的電子秤上檢出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成分。

2018年7月4日18時許

被告人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一酒店內被抓獲,公安人員在其租住房內繳獲毒品淨重1.39克,經鑑定,檢出海洛因成分。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林某武同樣為錢財鋌而走險

經梳理,2018年5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林某武在其家中,以200元的價格向購毒人林某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2018年6月底的一天,被告人林某武在其家中,以100元的價格向購毒人林某深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2017年春節前的一天,林某武在其萬寧市和樂鎮樂群村委會村牌處,以200元的價格向購毒人蔡某昆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2018年7月9日,林某武在家中被公安人員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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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販毒團伙

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

“瞞天過海”運進海南

一人被判處死刑!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審判決一件販賣毒品案,被告人李某、吳某義、林某武、謝某娜非法販賣毒品,構成販賣毒品罪,海南一中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吳某義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林某武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5000元;判處被告人謝某娜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據悉,被告人李某、吳某義商議

(吳某義系李某的妹夫)

由吳某義聯繫購買毒品

李某出資並在萬寧市

將毒品分銷給

被告人謝某娜、林某武等人

2018年5月5日

吳某義帶著由李某準備的17萬元從海口搭乘飛機前往廣州。後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州市廣弘冷凍廠內以15萬元的價格向譚某結(另案處理)購買了一板(約350克)海洛因。吳某義將購得的毒品與冷凍菜一起用泡沫箱子封裝,並在箱子外層留有“楊其和”字樣。

2018年5月7日

吳某義通過廣州市荔灣區新風港碼頭的物流車,將裝有毒品的箱子寄往海南省萬寧市。5月8日,吳某義接到物流電話通知領取包裹,遂電話聯繫吳某才到萬寧市萬城鎮仁裡橋領取包裹,並指示吳某才將包裹送到指定的地點,隨後電話聯繫李某,讓李某將包裹取走。

2018年清明之後,被告人李某

多次向被告人謝某娜販賣毒品

2018年5月底至7月1日期間

李某三次向被告人林某武

販賣毒品海洛因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2018年7月2日

被告人吳某義帶著被告人李某準備的35萬元,乘飛機前往廣州。次日,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弘冷凍廠內以30萬元的價格向譚某結購買了兩板毒品。吳某義將兩板毒品與混合菜一起用泡沫箱子封裝,箱上留有“楊其和”字樣和李某的手機號碼。吳某義僱請雷某平將該箱子運至位於廣州市荔灣區新風港碼頭的物流車上寄往海南省萬寧市。

2018年7月4日17時許20分許

李某接到物流通知,駕駛一輛摩托車來到萬寧市萬城鎮仁裡橋處領取包裹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公安人員從李某領取的包裹中,查扣包裝成塊狀的毒品兩包(分別淨重347.2克、348.3克)。公安人員隨即搜查了其位於萬寧市萬城鎮南山村委會邊田村的自建房,在房內查扣電子秤一部,經鑑定,兩包毒品均含有海洛因成分,純度分別為79.9%±3.9%、76.3%+3.3%。在李某家中查扣的電子秤上檢出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成分。

2018年7月4日18時許

被告人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一酒店內被抓獲,公安人員在其租住房內繳獲毒品淨重1.39克,經鑑定,檢出海洛因成分。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林某武同樣為錢財鋌而走險

經梳理,2018年5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林某武在其家中,以200元的價格向購毒人林某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2018年6月底的一天,被告人林某武在其家中,以100元的價格向購毒人林某深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2017年春節前的一天,林某武在其萬寧市和樂鎮樂群村委會村牌處,以200元的價格向購毒人蔡某昆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2018年7月9日,林某武在家中被公安人員抓獲。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圖片來源網絡)

謝某娜也從事販毒犯罪活動

2018年6月19日,購毒人葉某紅電話聯繫謝某娜要求購買冰毒1克,謝某娜同意交易。其後,葉某紅通過微信APP向謝某娜支付毒資950元並指派外號為“阿胖仔”的男子前往萬寧市萬城鎮某酒店附近,從謝某娜處取得1克冰毒交給其吸食。

2018年7月9日,謝某娜在其租住的萬寧市萬城鎮一酒店旁出租屋內被抓獲,公安人員現場在房內桌子上繳獲毒品淨重0.96克。經鑑定,檢出海洛因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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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販毒團伙

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

“瞞天過海”運進海南

一人被判處死刑!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審判決一件販賣毒品案,被告人李某、吳某義、林某武、謝某娜非法販賣毒品,構成販賣毒品罪,海南一中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吳某義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林某武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5000元;判處被告人謝某娜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據悉,被告人李某、吳某義商議

(吳某義系李某的妹夫)

由吳某義聯繫購買毒品

李某出資並在萬寧市

將毒品分銷給

被告人謝某娜、林某武等人

2018年5月5日

吳某義帶著由李某準備的17萬元從海口搭乘飛機前往廣州。後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州市廣弘冷凍廠內以15萬元的價格向譚某結(另案處理)購買了一板(約350克)海洛因。吳某義將購得的毒品與冷凍菜一起用泡沫箱子封裝,並在箱子外層留有“楊其和”字樣。

2018年5月7日

吳某義通過廣州市荔灣區新風港碼頭的物流車,將裝有毒品的箱子寄往海南省萬寧市。5月8日,吳某義接到物流電話通知領取包裹,遂電話聯繫吳某才到萬寧市萬城鎮仁裡橋領取包裹,並指示吳某才將包裹送到指定的地點,隨後電話聯繫李某,讓李某將包裹取走。

2018年清明之後,被告人李某

多次向被告人謝某娜販賣毒品

2018年5月底至7月1日期間

李某三次向被告人林某武

販賣毒品海洛因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2018年7月2日

被告人吳某義帶著被告人李某準備的35萬元,乘飛機前往廣州。次日,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弘冷凍廠內以30萬元的價格向譚某結購買了兩板毒品。吳某義將兩板毒品與混合菜一起用泡沫箱子封裝,箱上留有“楊其和”字樣和李某的手機號碼。吳某義僱請雷某平將該箱子運至位於廣州市荔灣區新風港碼頭的物流車上寄往海南省萬寧市。

2018年7月4日17時許20分許

李某接到物流通知,駕駛一輛摩托車來到萬寧市萬城鎮仁裡橋處領取包裹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公安人員從李某領取的包裹中,查扣包裝成塊狀的毒品兩包(分別淨重347.2克、348.3克)。公安人員隨即搜查了其位於萬寧市萬城鎮南山村委會邊田村的自建房,在房內查扣電子秤一部,經鑑定,兩包毒品均含有海洛因成分,純度分別為79.9%±3.9%、76.3%+3.3%。在李某家中查扣的電子秤上檢出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成分。

2018年7月4日18時許

被告人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一酒店內被抓獲,公安人員在其租住房內繳獲毒品淨重1.39克,經鑑定,檢出海洛因成分。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林某武同樣為錢財鋌而走險

經梳理,2018年5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林某武在其家中,以200元的價格向購毒人林某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2018年6月底的一天,被告人林某武在其家中,以100元的價格向購毒人林某深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2017年春節前的一天,林某武在其萬寧市和樂鎮樂群村委會村牌處,以200元的價格向購毒人蔡某昆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2018年7月9日,林某武在家中被公安人員抓獲。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圖片來源網絡)

謝某娜也從事販毒犯罪活動

2018年6月19日,購毒人葉某紅電話聯繫謝某娜要求購買冰毒1克,謝某娜同意交易。其後,葉某紅通過微信APP向謝某娜支付毒資950元並指派外號為“阿胖仔”的男子前往萬寧市萬城鎮某酒店附近,從謝某娜處取得1克冰毒交給其吸食。

2018年7月9日,謝某娜在其租住的萬寧市萬城鎮一酒店旁出租屋內被抓獲,公安人員現場在房內桌子上繳獲毒品淨重0.96克。經鑑定,檢出海洛因成分。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海南一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吳某義、林某武、謝某娜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為牟取非法利益而販賣毒品。其中被告人李某販賣毒品海洛因1045.5克,數量巨大;被告人吳某義販賣毒品海洛因1046.89克,數量巨大;被告人林某武三次販賣毒品海洛因;被告人謝某娜販賣毒品海洛因0.93克,甲基苯丙胺1克;四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

被告人李某、吳某義、謝某娜到案後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林某武到案後,不如實交代問題,認罪態度差;被告人林某武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販賣毒品罪,是累犯、毒品再犯,應當從重處罰。扣押的毒品系違禁品,由扣押機關予以銷燬。

據此,海南一中院根據本案的事實、性質、情節及考慮被告人李某、吳某義販賣毒品數量達到本省毒品死刑案件的相關規定,決定對被告人李某判處死刑,可以不立即執行,對被告人吳某義、謝某娜從輕處罰,對被告人林某武從重處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毒品”害人不淺

吸毒可恥!

販毒可恨!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在毒品面前

大家一定要

拒絕!拒絕!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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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販毒團伙

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

“瞞天過海”運進海南

一人被判處死刑!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審判決一件販賣毒品案,被告人李某、吳某義、林某武、謝某娜非法販賣毒品,構成販賣毒品罪,海南一中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吳某義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林某武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5000元;判處被告人謝某娜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據悉,被告人李某、吳某義商議

(吳某義系李某的妹夫)

由吳某義聯繫購買毒品

李某出資並在萬寧市

將毒品分銷給

被告人謝某娜、林某武等人

2018年5月5日

吳某義帶著由李某準備的17萬元從海口搭乘飛機前往廣州。後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州市廣弘冷凍廠內以15萬元的價格向譚某結(另案處理)購買了一板(約350克)海洛因。吳某義將購得的毒品與冷凍菜一起用泡沫箱子封裝,並在箱子外層留有“楊其和”字樣。

2018年5月7日

吳某義通過廣州市荔灣區新風港碼頭的物流車,將裝有毒品的箱子寄往海南省萬寧市。5月8日,吳某義接到物流電話通知領取包裹,遂電話聯繫吳某才到萬寧市萬城鎮仁裡橋領取包裹,並指示吳某才將包裹送到指定的地點,隨後電話聯繫李某,讓李某將包裹取走。

2018年清明之後,被告人李某

多次向被告人謝某娜販賣毒品

2018年5月底至7月1日期間

李某三次向被告人林某武

販賣毒品海洛因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2018年7月2日

被告人吳某義帶著被告人李某準備的35萬元,乘飛機前往廣州。次日,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弘冷凍廠內以30萬元的價格向譚某結購買了兩板毒品。吳某義將兩板毒品與混合菜一起用泡沫箱子封裝,箱上留有“楊其和”字樣和李某的手機號碼。吳某義僱請雷某平將該箱子運至位於廣州市荔灣區新風港碼頭的物流車上寄往海南省萬寧市。

2018年7月4日17時許20分許

李某接到物流通知,駕駛一輛摩托車來到萬寧市萬城鎮仁裡橋處領取包裹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公安人員從李某領取的包裹中,查扣包裝成塊狀的毒品兩包(分別淨重347.2克、348.3克)。公安人員隨即搜查了其位於萬寧市萬城鎮南山村委會邊田村的自建房,在房內查扣電子秤一部,經鑑定,兩包毒品均含有海洛因成分,純度分別為79.9%±3.9%、76.3%+3.3%。在李某家中查扣的電子秤上檢出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成分。

2018年7月4日18時許

被告人吳某義在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一酒店內被抓獲,公安人員在其租住房內繳獲毒品淨重1.39克,經鑑定,檢出海洛因成分。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林某武同樣為錢財鋌而走險

經梳理,2018年5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林某武在其家中,以200元的價格向購毒人林某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2018年6月底的一天,被告人林某武在其家中,以100元的價格向購毒人林某深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2017年春節前的一天,林某武在其萬寧市和樂鎮樂群村委會村牌處,以200元的價格向購毒人蔡某昆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2018年7月9日,林某武在家中被公安人員抓獲。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圖片來源網絡)

謝某娜也從事販毒犯罪活動

2018年6月19日,購毒人葉某紅電話聯繫謝某娜要求購買冰毒1克,謝某娜同意交易。其後,葉某紅通過微信APP向謝某娜支付毒資950元並指派外號為“阿胖仔”的男子前往萬寧市萬城鎮某酒店附近,從謝某娜處取得1克冰毒交給其吸食。

2018年7月9日,謝某娜在其租住的萬寧市萬城鎮一酒店旁出租屋內被抓獲,公安人員現場在房內桌子上繳獲毒品淨重0.96克。經鑑定,檢出海洛因成分。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海南一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吳某義、林某武、謝某娜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為牟取非法利益而販賣毒品。其中被告人李某販賣毒品海洛因1045.5克,數量巨大;被告人吳某義販賣毒品海洛因1046.89克,數量巨大;被告人林某武三次販賣毒品海洛因;被告人謝某娜販賣毒品海洛因0.93克,甲基苯丙胺1克;四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

被告人李某、吳某義、謝某娜到案後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林某武到案後,不如實交代問題,認罪態度差;被告人林某武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販賣毒品罪,是累犯、毒品再犯,應當從重處罰。扣押的毒品系違禁品,由扣押機關予以銷燬。

據此,海南一中院根據本案的事實、性質、情節及考慮被告人李某、吳某義販賣毒品數量達到本省毒品死刑案件的相關規定,決定對被告人李某判處死刑,可以不立即執行,對被告人吳某義、謝某娜從輕處罰,對被告人林某武從重處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毒品”害人不淺

吸毒可恥!

販毒可恨!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在毒品面前

大家一定要

拒絕!拒絕!拒絕!

“菜裡有毒”!這個團伙將毒品和菜混在一起運進海南,一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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