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嚴格東營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制度來了

各縣區教育局、勝利教育管理中心、濟軍基地教育處、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局屬各中小學: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提高學籍管理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教基一﹝2013﹞7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教基一廳〔2016〕2號)、《山東省學籍管理規定》(魯教基發﹝2016﹞3號)、《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入園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字〔2019〕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學籍管理工作的嚴肅性

學生學籍是學生基礎信息,反映學生教育軌跡,是對學校、學生進行管理、開展數據統計、考試招生的重要基礎信息。學生學籍關係學校精細管理和考試招生秩序,事關廣大群眾切身利益。各縣級教育部門、各中小學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工作主動性,完善管理制度,落實監管職責。切實肩負起學籍管理的主體責任,增強學籍管理工作的嚴肅性,加快解決問題學籍,防範發生新的學籍管理問題。

二、加強精細管理,進一步提升學籍管理質量水平

(一)做好學籍建立工作。認真做好新生學籍註冊工作,確保“一生一號,不漏一人”。要嚴肅處置中小學在校生無學籍情況,對屬於違規招生和起始年級建籍工作疏漏造成的無學籍問題,要倒查追責;嚴格審核非小學一年級學生註冊建籍。

(二)提升學籍信息質量。要按照要求規範填報學籍信息,做到應填必填,加強信息核對,防範虛假、錯誤信息錄入學籍檔案。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及時處理轉學、升學、休學、復學和信息更新等相關業務,防止因處理不及時引發問題學籍。

(三)及時處理問題學籍。建立學籍時要進行省內查重。對問題學籍要及時提供佐證材料或作刪除處理,嚴禁將省內查重未通過的問題學籍上交處理。對於累積的問題學籍,要督促學校加快處理;對於佐證問題學籍,要核實學生真實情況,若學生已實際不在校或身份信息已變化,應撤銷已有佐證,並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處理,避免影響學生考試升學。嚴禁將問題學籍拖延到畢業年級。

(四)加強招生、轉學工作管理。要嚴格落實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入園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字〔2019〕6號)精神,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堅決防範因違規招生引發的後期學籍建立方面的問題。要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學校不得違規接收轉學學生,學生轉入轉出必須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規定,及時辦理學籍轉接手續,避免出現人籍分離現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初中在校學生提前進入高中學習。禁止任何學校接收借讀學生,禁止出現空掛學籍問題。市教育局將對各學校實際在校學生、教材徵訂數與學籍數據進行比對,並對違規招生和建立學籍問題進行通報。

(五)加強學籍管理員隊伍建設。要按照有關要求做好學籍管理員配備工作,建立健全權責清晰、時限及質量要求明確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要加強學籍管理員業務培訓,保持學籍管理員隊伍相對穩定,及時解決其工作中的實際問題,不斷提升學籍管理業務水平。

三、及時查處違規問題,進一步規範學籍管理秩序

2019年暑假期間,各縣級教育部門、學校要對學籍管理問題進行認真自查自糾,重點治理違規建立學籍、空掛學籍、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學籍業務辦理不及時、違規接收學生到校借讀、公辦普通高中違規接收學生復讀等問題。19年9月份開始,市教育局將組織開展學籍管理專項治理工作。對於查實的違規問題,將追究學校的主體責任,同時追究相關教育部門的監管責任。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將轉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切實以嚴格的管理、嚴肅的追責,維護規範有序的學籍管理秩序,促進全市基礎教育健康持續發展。各學校自查自糾情況,請以縣級教育部門為單位於8月25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東營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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