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一男子釣捕一尾細鱗鮭,被判拘役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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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陝西省太白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非法釣捕秦嶺細鱗鮭案件,被告人巨某因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依法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同時賠償國家財產損失6000元。

秦嶺細鱗鮭為中國所特有魚類,屬國家Ⅱ級保護野生動物,被列入《中國瀕危動物紅皮書》的瀕危物種,僅分佈於渭河上游和漢水北側支流的湑水河、子午河上游的溪流中。2018年10月,被告人巨某攜帶釣魚工具,來到位於太白縣黃柏塬鎮的湑水河水生生物國家級保護區的河道釣魚。黃柏塬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後,立即趕到現場將巨某抓獲,並當場查獲巨某釣到的秦嶺細鱗鮭一尾。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巨某明知秦嶺細鱗鮭屬國家重點保護動物,而在禁止釣魚的地區釣捕一尾,雖釣捕的數量較少,但其行為仍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被判處拘役和罰金。同時,因被告人非法釣捕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遂判決被告人巨某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需賠償國家財產損失6000元,並在縣級以上新聞媒體上公開道歉。

作者:崔斌

編輯:鄭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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