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毛黨坑慘網店店主“7天無理由退貨”鑽孔可入

電子商務 服裝 淘寶網 騰訊QQ 法律 軟件 中國經營報 2019-05-17

購買18件衣服並帶出門旅遊,回來後卻申請退貨,這一請求讓網店店主李先生十分不解:“我現在看到有顧客一下子拍很多衣服,心裡就有一點發毛,會不會又出現同樣的情況?”

記者調查後發現,在電商平臺,買家購買商品後“使用再退貨”的現象屢見不鮮。

有店主對《中國經營報》記者稱,遇到這種事情,大多數店主選擇息事寧人,因為害怕拒絕退貨會導致買家進行差評報復,而差評對一個店鋪來說是“致命”的打擊。

針對買18件衣服旅遊後退貨事件,涉事電商平臺官方微博迴應稱,個案不會影響7天無理由退貨,將依據平臺規則保護商家合法權益。許多賣家對這一回應抱有怨言,因為不管是用完退貨還是“吃貨”,都是基於7天無理由退貨所提供的保障。

法律人士表示,7天無理由退貨受法律保護,但應進一步細化與規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沒錯,但是權利不能被濫用。”交易平臺應設立相應的評判機制,對其進行細化,給予平臺一定的鑑別權利。

18件衣服的“拉鋸戰”

據1818黃金眼報道,4月25日,買家黃小姐在李先生的網店花4600餘元購買了18件衣服,五一小長假結束以後,卻以不喜歡為由發起了退貨退款的請求。

李先生認為對方的購買週期已經超過7天無理由退貨的範圍,因此拒絕了該請求,但黃小姐並未因此放棄,而是申請了該電商平臺的客服介入。最終客服判定買家贏,理由是申請退貨退款的時間並未超過7天。

心中有些委屈的李先生通過手機號搜索加了黃小姐微信,想詢問一下退貨是否有其他原因,然而點開對方朋友圈之後,李先生髮現其晒在朋友圈的旅遊照片中,穿的竟是被退貨的自家衣服。對此,黃小姐表示:“買了肯定要試穿,而且客服已經同意退款,憑證我這裡全部都有。”

出於曝光不良買家的目的,李先生選擇將這件事公之於眾。隨著輿論發酵,黃小姐個人信息全部被扒,越來越多的騷擾信息像潮水一般湧向她。

在1818黃金眼的相關報道中,黃小姐承認自己當時抱有僥倖心態,覺得拍一下照應該不會怎麼樣,還表示並沒有想全部退貨,有的確實是因為質量有問題,並提供了一張自己在電商平臺上的信用評價作為證明,評價顯示,黃小姐一共只有不到三次的退款。

將黃小姐退回來的衣服進行拆包處理後,李先生髮現其中有5件被黃小姐穿過,並在朋友圈晒了圖,對二次銷售有一定影響,並且自家店鋪風格偏向於民族風,比較適合旅行拍照,李先生擔心舊事重演:“我現在看到有顧客一下子拍很多衣服,心裡就有一點發毛,會不會又出現同樣的情況?”

與黃小姐被“人肉”相反,李先生的店鋪在該事件持續佔據熱搜之後迎來一撥漲粉,截至目前,其網店粉絲已經由之前的4萬多人增加到了30.2萬人,但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黃小姐”出現在其店鋪客服的對話框裡。“有些人上來就問,買18件衣服能不能退,還有的一下子拍幾百件,付錢之後馬上申請退款。”李先生說。

關於18件衣服的後續處理,雙方暫未達成一致,李先生在5月12日的微博文章中稱,買家生成的有部分沒申請退款並不屬實,且經過查驗,退回來的所有衣服均有穿著痕跡無法再次進行銷售,但可以同意買家的退款申請,準備將衣服予以銷燬。

網購如何“薅羊毛”?

記者經過調查發現,買家購買商品之後,對其進行使用再退貨的現象在電商平臺屢見不鮮。網店店主阿花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遇到這種事情,大多數店主會選擇息事寧人,因為害怕拒絕退貨退款請求之後,買家會對所購買的商品給出差評,而差評對一個店鋪來說是“致命”的打擊。

阿花認為,經常網購的黃小姐對於網購流程十分熟悉,也許正是抓住了賣家害怕差評的心理,再加上有7天無理由退貨作為保障,才會做出穿過再退貨的行為。

被問及碰到類似情況如何處理時,阿花直言幸虧店裡沒那麼大的單子,同意退款的話自己吃虧,不同意退款的話又擔心買家給差評,“18個差評的話我的店就完了”。

用完再退的行為雖然讓不少賣家為之頭疼,但這在薅羊毛群體中所處層級還比較低,高階薅羊毛還包括“吃貨”“打假”等。

所謂“吃貨”,即買家購買並收到商品後,選擇僅退款選項,佯裝沒有收到商品,以騙取賣家錢款的行為,類似於我們日常所說的吃“霸王餐”。

記者在QQ軟件上搜索“淘寶吃貨”“退貨不退款”等詞彙時,會出現大量相關QQ群,規模基本都在百人以上,有的QQ群甚至還會在群介紹中註明:購物不花錢,實力帶徒弟,本群為僅退款群,誠邀各路大神加入。

群介紹中的“實力帶徒弟”在群聊中也有所體現。記者經過比較之後選擇了一個在線成員比例及活躍度都比較高的退貨不退款群進行觀察,該QQ群總成員數為348人,日均在線人數為190人。

群內經常會有成員發佈如下消息:有沒有套×××(商品名稱)的加我,我帶你。比如5月14日下午,群內一成員多次發消息稱:“想擼手錶、鞋子的加我,我帶你們上車,原價幾百的只要五分之一,給你們包退。”

羊毛黨坑慘網店店主“7天無理由退貨”鑽孔可入

相對於退貨不退款群,QQ軟件中電商打假群的數量更多。

“打假”本意指打擊製假販假的行為,1994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頒佈,其中第55條規定假一賠三,賠償額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賠償,從此,打假人作為一個職業正式出現。如今,淘寶平臺上知假買假以獲得利潤的淘寶職業打假人作為“薅羊毛”的一分子,越來越成為賣家共有的心病。

羊毛黨坑慘網店店主“7天無理由退貨”鑽孔可入

記者選取了一個總成員數為383人、日均在線成員數為284人的職業打假交流群進行觀察,發現群內出現最多的消息是關於某商品的討論,某個成員發出一件商品後,眾多打假人紛紛發言,試圖從其中找到假貨的痕跡,包括實物、商標,甚至是包裝。

偶爾有新入群的成員發言“知假買假是犯法的”,就會被立即回懟:“那知假賣假還犯法呢!”

羊毛黨坑慘網店店主“7天無理由退貨”鑽孔可入

“7天無理由退貨”制度需進一步規制

針對買18件衣服旅遊後退貨事件,5月11日,涉事電商平臺官方微博迴應稱,個案不會影響7天無理由退貨,將依據平臺規則保護商家合法權益。

許多賣家對這一回應抱有怨言,因為不管是用完退貨還是“吃貨”,都是基於7天無理由退貨所提供的保障。

阿花認為,這讓很多愛佔小便宜的人鑽了空子,賣家為避免收到差評只能選擇忍氣吞聲,

她還提出是否可以根據買家的退貨率對其購買行為進行攔截:“如果某個買家退貨率非常高,或好評率極低,可以攔截訂單,讓其無法完成支付。”

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濤表示,7天無理由退貨受法律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須說明理由;《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

但7天無理由退貨制度應進一步細化與規制。其設立的初衷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是權利不能被濫用。應在交易平臺設立相應的評判機制,對其進行細化,給予平臺一定的鑑別權利。

關於“吃貨”、職業打假等行為,李濤稱性質完全不同,類似行為不受法律保護。輕則作為民事案件,被商家追究違約責任;重則作為刑事案件,被公安機關以詐騙罪立案偵查,受到法律制裁。

李濤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他曾接觸過類似案件,當時法院駁回了原告訴訟請求,理由是職業打假人自述的消費行為不符合生活常理,購買的商品數量亦明顯超過普通消費者的正常需要,從而認定其系以營利為目的購買、索賠,此行為不符合法律所定義的普通消費者的購買行為。

針對當下職業打假人橫行的現象,李濤稱最高院已經表態,考慮食藥安全問題的特殊性及現有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的具體情況,目前可以考慮在除購買食品、藥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職業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根據實際情況逐步遏制職業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阿花為化名)

(校對:顏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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