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購物退貨 定金是否退還? 律師:'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

淘寶網 法律 服裝 靈壽普法 2019-04-13

來源:大律師網

導讀:賣家應當退還林某支付的定金。林某提前支付了定金,並按約定支付了尾款,雙方之間的買賣合同已經履行完畢,並不存在林某不履行合同的情形,該定金同樣應適用七天無理由退款的規則。

淘寶購物退貨 定金是否退還? 律師:'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

林某在某網店看中了一款心儀的毛呢大衣,剛好該網店又推出了付定金減價款的活動,於是林某提前支付了定金,並在之後按約定支付了尾款。

毛呢大衣收到後,林某發現不合身,遂向賣家申請退貨退款。賣家在收到林某的退貨退款請求後僅同意向林某退還尾款,對於先前支付的定金,其認為非因商品質量原因發生的退貨,定金不予退還。

提問:林某所支付的定金商家應否在退貨後一併退?

【律師解答】

賣家應當退還林某支付的定金。林某提前支付了定金,並按約定支付了尾款,雙方之間的買賣合同已經履行完畢,並不存在林某不履行合同的情形,該定金同樣應適用七天無理由退款的規則。具體理由如下:

(1)林某與網店賣家之間的買賣合同已經履行完畢,林某不存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形,故不能適用法律有關定金罰則的規定。《擔保法》第89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從本案來看,林某參與了該網店付定金減價款的活動,在林某支付定金後雙方之間的買賣合同關係即已形成,林某提前支付定金的行為即是為其購買衣服的行為提供擔保,而林某亦按照雙方的約定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了尾款。至此,林某作為買賣合同的一方,其已經履行了付款義務,故不存在林某不按約定履行義務的情形。

(2)林某支付的定金亦應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則,在林某選擇七天無理由退貨時,賣家應將定金一併予以返還。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5條的規定:“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由此可見,一般的網購商品均可以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網絡購物不同於線下購物,買家只能通過圖片、視頻或是一些買家評論來了解商品,而圖片、視頻往往是經過“深加工”,與實務可能會存在較大的差別,買家評價更是虛虛實實,讓人難以分辨真假。在這種情況下,買家的知情權難以得到很好的保障,故網購允許附期限的“後悔權”。林某支付的定金相對於尾款只是支付的時間不同,其同樣是貨款的一部分,故在林某選擇七天無理由退貨後,賣家應將林某支付的定金一併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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