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標準明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

電動汽車 交通 摩托車 騎行 社會 齊魯壹點 2018-12-04

電動車一直以便捷的優點受到市民的歡迎,尤其是對於接送孩子的家長來說,騎電動車可以節省很多時間。不過電動車“橫衝直撞”的現象一直沒有得到解決。為了改變這一現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委會修訂發佈了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新標準實施後,電動車車速將降低。

文/片 本報記者 聶金剛

又一位外賣小哥出事故,電動車慢一點

11月初,沂州路與銀河路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外賣小哥駕駛著電動車與一輛私家車撞到了一起。由於撞擊嚴重,外賣小哥被撞後暈倒在地,電動自行車歪倒在一邊,盛放食物的外賣筐被撞飛。事故發生後,交警來到現場封路處理,傷者被送往醫院。

電動車新標準明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

近年來,電動車事故頻發,其中大多數事故是駕駛者騎電動車車速過快造成的。市民張先生在開車時也曾撞過電動車,和機動車相比,由於電動車在事故中屬於弱勢一方,通常是機動車進行賠付。

在眾多的電動車駕駛者中,外賣小哥是一個龐大的群體。由於派送時間上有要求,而且派送次數是和工資直接掛鉤,因此外賣小哥駕駛電動車的速度一般較快,一旦遇到突發情況,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很多外賣小哥都是邊騎車邊看手機,看著都替他們擔心。”市民王女士說,她在路上經常碰到外賣小哥,他們騎的電動車很多是接近於摩托的外形,重量較重,車速較快。他們騎車時一般都在看手機,不停地接單,遇到突發情況根本來不及反應。

新國標增加防篡改要求,速度、整車質量都有變化

新國標來了,到底有哪些變化,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記者瞭解到,新國標對電動自行車的技術要求作了較大調整。一是增加了防篡改要求,防止產品出廠後被違規改裝;二是最高時速由20公里提高到25公里;三是電機功率從240W提高到400W;四是含電池在內的整車質量由40公斤調整為55公斤;五是強化了騎行能力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六是提出了防火阻燃和淋雨涉水要求。從多方面堅持電動車的非機動車屬性,全面提升安全標準。

這些改變到底意味著什麼?由於原有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於1999年發佈實施,標準內容存在一定侷限性,且非全文強制性標準,導致目前大部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與整車重量指標接近或達到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有些生產廠家降低產品質量標準,使用不合格電池、充電器、線束材料,剎車制動、阻燃指標問題突出,由此引發的交通安全、火災事故時有發生,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業內人士表示,現在電動車需求量大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它的速度比較快,相當於輕便的摩托車。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本來就是不能使用的,不但影響安全,還造成資源的浪費。目前每個城市都在推廣公共交通,應該逐漸讓電動車的使用者轉向使用公共交通出行。

新國標以後,生產、銷售超標的電動車都屬於違法行為,必然導致整個產業結構的變化,倒逼產業轉型升級。把時速控制在25公里以內,很多消費者會覺得電動車的性價比下降,需求量就會下降。電動車的使用頻率下降,電動車帶來的安全隱患和事故會相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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