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小區電動車停放遇新規 引起電動車主不滿

電動汽車 法制 社會 未來網新聞 2017-04-13

停小區,規定調整起爭議

南寧一小區電動車停放遇新規 引起電動車主不滿

小區架空層停放了不少電動車。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記者 程浩楠 文/圖

近日,在南寧市白沙大道錦繡江南小區南區,物業要求電動車按照新規停放,引起了一些電動車主的不滿。4月11日記者採訪時,小區物業稱,小區內存在電動車亂停放、進入電梯上樓停放充電、私拉電線充電等現象,存在安全隱患,佔用消防通道,也造成電梯損壞等,現在進行試行新規是為了避免事故

1 事發:電動車停放遇新規

4月6日,錦繡江南小區南區的物業發出通知稱,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小區電動車停放管理,防止消防通道、架空層及樓道被佔用和堵塞,開始實施2016年12月21日公示的非機動車管理方案。一棟二棟地面常停電動車實行刷卡進出,在劃線區規範停放;4月9日起,3~7棟所有電動車停進地下室,取消地面、大堂、樓層停放;保管及充電需要收費。

“不充電、不保管,電動車免費停放,物業不承擔相應保管義務。”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車輛停放區,實行兩小時一巡查制度,重點部位安裝24小時監控,如果車主需要充電,臨時智能充電1元/4小時,充電保管停放則是45元/月,不充電、保管停放則是25元/月,“這些擬定的收費標準,沒有超出南寧市相關收費停放標準指導價”。

物業的通知還稱,對亂停亂放的車輛做出拖車、鎖車處理,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車主承擔。

2 現場:電動車隨意停各處

4月11日上午10時,南國早報記者來到錦繡江南小區南區,在一棟二棟看到,通道上划著電動車停車線,不少電動車停在上面。但在樓房的架空層,也有不少電動車停放,另外,有的電動車甚至停在了樓房的入口處。 一名業主說,一棟二棟並沒有地下停車場,業主及住戶的電動車只能停在樓下,有的業主還會讓電動車乘坐電梯回家充電。針對這種情況,小區物業在架空層張貼了溫馨提示:“尊敬的各位業主、住戶,為了各業主住戶的人身安全,單元門口、架空層禁止停放車輛,違者後果自負!” 而在三至七棟,不少電動車則停在路邊,物業人員稱按照規定這也是不允許的,因為佔用了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隱患。在小區的地下停車場同樣停放著不少電動車,有的正在充電。

3 爭議:方案還可以再完善

針對這則通知,有的業主認為,物業這樣做,沒有經過大多數業主的同意,“不管採取何種方式進行管理,程序都要正規,都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還有業主認為,現在的物業以加強管理的名義,出臺管理方案,卻要跟收費掛上鉤,“加強管理還有很多不收費的方案,為什麼不採取?” 但也有業主認為,物業應該對電動車加強管理,確保充電安全。讓電動車不佔用消防通道、消除安全隱患等,都很有必要。 物業人員表示,一棟二棟有電動車120輛左右,三至七棟有400輛左右,地下停車場能夠容納這些車輛停放。但物業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只是試行階段,業主有意見可以提,具體的方案還可以進行完善。

4 措施:有效管理避免充電事故

對於錦繡江南小區南區調整電動車停放一事,圭貝社區相關負責人稱,由於該小區還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前業主代表、物業及社區人員,也進行了多次溝通、協調,擬定了相關方案。物業公示並試行的方案已在社區備案。

記者從南寧市江南區金凱街道辦及圭貝社區瞭解到,電動車充電引發火災會造成嚴重後果,政府部門也非常重視小區電動車的充電安全問題。他們也在引導、提倡物業對電動車進行規範、有效管理,確保充電安全等。其轄區內的其他一些小區也採取了相關措施。

針對有的業主認為物業的管理方案不合法的問題,南國法援公益律師劉凱中表示,如果小區已經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相關方案可以由業委會進行確定。如果沒有業委會,那麼物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拿出方案,併到政府部門進行備案,然後再依據實際需要實施相關的管理措施。如果有的業主不認可物業的方案,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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