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的電動車新規將於4月15日實施!你的車可能違法!

電動自行車

這是一種非常經濟方便的交通工具。

深受上班族和普通人的喜愛,

每天往返於市區城鄉街道。

隨著電動汽車數量的增加,電動汽車駕駛員安全意識的缺乏,形成了潛在的安全隱患。

史上最嚴的電動車新規將於4月15日實施!你的車可能違法!

為整頓國內電動汽車市場的混亂局面,工信部等四部門於2018年制定並頒佈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被譽為歷史上“最嚴格”的電動汽車標準。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條件

國家強制性標準(GB 17761-2018)

(以下簡稱電動汽車國家新標準)

從2019年4月15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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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的電動汽車國家標準規定:

電動汽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

車輛質量(包括電池)不得超過55kg

必須能踩踏板

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

蓄電池額定電壓不超過48伏

您不能隨意更改車輛外觀!

如果您的電動汽車不符合上述規定

則屬於超標準車。

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為《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2018),於2018年1月對外公佈,過渡期為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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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渡期,企業要有一定的時間開發新產品,調整生產線,消化庫存產品。新標準實施前,鼓勵企業按照新標準組織生產,鼓勵企業銷售符合新標準的產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新標準的產品。

“新國家標準”是購買電動自行車的最佳選擇

新的《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在分析了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的各種火災事故的基礎上,增加了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方面的安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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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最大速度和蓄電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裝)要求,產品製造後沒有提高最大速度和車輛重量的空間。

規定了外形尺寸,規定了前後輪中心距,防止車輛過長、過寬,避免電動自行車上的成人造成潛在的安全隱患。

新的國家標準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騎自行車的功能,因為電動自行車基本上是一種具有電力的自行車,它應符合自行車的相關特性,即可以由人駕駛。

如果沒有騎自行車的功能,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在產品形式、電源、使用方式等方面沒有本質區別,因此不能納入非機動車管理。

如何處理購買的不符合“新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今年4月15日“新國家標準”實施後,人們對不符合“新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購買更加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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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信部的要求,新標準實施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消費者購買的不符合標準的問題,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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