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精柱:家規家訓與核心價值觀的傳承

大學 朱元璋 民主 經濟 岳飛網 2017-06-24

家訓是家庭的核心價值觀,家規是家庭的“基本法”。家規就是要求家人族人行事的規定,是家法;家訓就是對家人進行家庭道德教育。家規家訓反映了制定者對家族興旺的期待以及制定者對社會、人生的體會。

嶽精柱:家規家訓與核心價值觀的傳承

家規家訓的出現,並非隨著家的出現而產生,是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

早期家訓,分訓誡活動和訓誡文書兩種形式。訓誡活動很早就有,如孟母三遷、斷杼教子故事。訓誡文書,最早的是春秋時期齊國大夫晏嬰臨終“鑿楹納書”留以示子的成文遺書。漢代以後出現的家訓就較多了。著名的如東漢女歷史學家班昭的《女戒》,三國蜀相諸葛亮的《誡子書》等等。

明代伊始,普通家族開始制定自己家族的家(族)規並普遍刊入家(族)譜中。明清之際,還有很多家譜增加了聖諭、聖訓等內容,家規家訓的形式已基本定型,成為家譜中很重要的內容。明清之際是我國家規家訓發展的一個鼎盛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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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鼓勵:傳統社會家規家訓的道德內涵

家規家訓,以孝為基礎,以道德教化,勸導鼓勵規範家人行事,對家人有很大的影響。傳統社會,以“孝、悌、忠、信、禮、義、廉、恥”八德作為道德教化的基本內容。《禮記·禮運》說:“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這些內容,都是勸誡、教化、鼓勵人們行事以方,事親以孝的道德準則。我國曆代有著優秀的家規家訓,如《顏子家訓》《朱子家訓》、曾國藩家書、傅雷家書等等,都有著非常好的教化鼓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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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束、處罰:傳統社會家規家訓的法律內涵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在中國傳統社會,將不孝定為犯法的“首惡”。

北宋包拯就訓誡:“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渠縣張氏祠規規定有:犯上、以長壓幼,以富欺貧,以貧害富,處罰……借公吞肥,一經查出,生死不準入祠……有玷清白家風,若族中有犯者,革除祠外……對姑息養奸玷辱宗祖並父兄者,革除祠外。宣漢孫氏族譜中記有在解放前處罰違反家規規定的不孝族人。四川渠縣豐樂鄉鬱氏祠堂建有訓誡臺,當地人稱為印盒石,專門用來處罰違反族規的族人。

傳統社會,家規家訓對人們的行為,有著很強的約束力。“在中國傳統社會,家規家訓是對國家法律的補充。”“家規帶有法的性質,這是在家庭之中把道德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凡違反規定必受處罰。” 其族中執事者,不但有家規族約所賦予的執法權力,而且還是家族中倫理上的尊者,道德上的模範,社會的名人,故其很有影響力,當然,他也必須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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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規家訓與國家意志的關係

1.聖諭

傳統社會,歷代統治者,特別是明清之際,國家不斷頒行家國同構的“聖諭”,以期用德、法兼治建立一種既有親情,又有等級的統治秩序。影響比較大的有明代朱元璋 “聖諭六言(條)”,清代康熙皇帝《聖諭十六條》。

明太祖朱元璋的“聖諭六言”:“孝順父母,恭敬長上,和睦鄉里,教訓子孫,各安生理,無作非為。”

康熙皇帝《聖諭十六條》為:

敦孝弟,以重人倫;篤宗族,以昭雍睦;

和鄉黨,以息爭訟;重農桑,以足衣食;

尚節儉,以惜財用;隆學校,以端士習;

黜異端,以崇正學;講法律,以儆愚頑;

明禮讓,以厚風俗;務本業,以定民志;

訓子弟,以禁非為;息誣告,以全良善;

誡窩逃,以免株連;完錢糧,以省催科;

聯保甲,以弭盜賊;解仇忿,以重身命。

從“聖諭”的內容來看,其家庭道德教化的內容非常明顯,實際就是將家規家訓與統治者意志完美的結合。

一些姓氏自覺的用“聖諭”為家規家訓。《合肥晚報》報道,安徽李姓一支,就用聖諭六言為其家訓。據瞭解,邱氏的一支,安徽合肥“百忍堂”張氏,廣東興寧餘氏等家族,廣東河源地區李氏家等姓氏都將“聖諭十六條”作為自家的家規家訓。這些將統治者的意志轉化為百家姓做人的準則和操守,形成相互表達,良好互動,非常利於社會和諧穩定和政權的穩固。王氏的一支,直接用“八德”為其家訓。許多家族的家規家訓,其內容都與“聖諭”的內容相近或相似,只不過表達形式不一。

傳統社會,皇帝還常常用賜家族字派和賜匾的方式,來體現、推廣統治者的意志。如康熙皇帝御賜岳飛後裔字派:重開奇秀,永佐朝邦,崇德喜彩,增耀遠賢。共十六字派。宋代趙高峰(1012-1114)為感謝皇帝的重用之恩,改修家廟名之曰“崇恩寺”。哲宗皇帝聞之,賜“青蓮院”匾額,意為“出汙泥而不染”。趙高峰後裔至今以之為榮。這種形式,實現了將國家意志與家族文化的很好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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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再聯繫“八榮八恥”,其內容都與傳統“八德”有著緊密聯繫。“八德”是古人處世的基本操守和準則,也是中華傳統家規家訓的基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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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風又稱“門風”,指一個家庭或家族在世代累居、繁衍生息的過程中,子子孫孫代代恪守家規家訓而長期形成的較為穩定的生活作風、傳統習慣和道德面貌,是一個家庭或家族的文化基因,家庭價值觀和行為準則的集中體現,具有繼承性和潛移默化的影響力。好家風是一個家族最寶貴的財富,是每個家族成員自豪感的源泉,立世做人的風範,工作生活的格調;家風是民風社風的根基,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家是每個人成長的第一空間,父母及長輩的生活態度、處世之道、價值觀念都會成為孩子判斷是非、分辨對錯的標尺,形成一個家庭的行為規範及思想準則,孩子在這種氛圍中就順利傳承了優良的家風。家風好不好,直接決定了這個家庭或者這個家族的走向,關係到對外的社會形象和社會評價。個別家庭家風不正、管教不嚴,子女很容易招惹禍端。

曾子殺彘,示兒不欺;孟母三遷,斷杼教子;岳母刺字,精忠報國……從古到今,雖歷時代變遷,生活變化,中國人始終把家風建設擺在重要位置,一直注重良好家風的培育和養成。良好的家風延續著中華民族世代相傳的精神譜系。

嶽精柱:家規家訓與核心價值觀的傳承

家規家訓是家風的基礎,是家風的基本內容和行為準則。

家風正則民風淳,民風淳則社稷安。 家風之教化,是有上下先後順序的,是有修身示範作用的。南北朝時的教育家顏介曾說:“夫風化者,自上而行於下者也,自先而施於後者也。是以父不慈則子不孝,兄不友則弟不恭,夫不義則婦不順矣。”《大學·傳九》說:“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

德不配位,必有殃災!丟失家規家訓必遭惡果。現代中國社會發生的毒食品、毒奶粉、假藥騙醫事件;碰瓷訛詐,急功近利、誠信缺失等等不正常社會現象,都是家規家訓教化缺失導致的惡果。

家風好,則族風好、民風好、國風好。

傳統社會家規家訓與國家意志的相互表達,鞏固了家國同構的社會秩序,增添了政治倫理的親和力,縮短了政府與百姓之間的距離,對於當代國家的治理,仍然有著借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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