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編制!大方縣公安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4名

帶編制!大方縣公安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4名

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大方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由大方縣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編、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崗,並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畢人社復〔2019〕139號),大方縣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大方縣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一)堅持因事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佈招聘公告、報名、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

二、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及要求詳見《大方縣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18週歲及以上(2001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週歲及以下(1983年6月2日及以後出生)

(四)學歷、資格等要求詳見《職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19屆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的,須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並經所在院校同意後方可報考。

(三)截至2019年5月17日仍在崗的“特崗教師”。

(四)截至2019年5月17日仍在服務期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和正式聘用後未滿2年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五)截至2019年5月17日仍在讀的全日制非2019屆畢業生。

(六)截至2019年5月17日仍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八)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九)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十)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十一)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十二)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發佈招聘公告時間

招聘信息於2019年5月17日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dafang.gov.cn/)、大方信息港(http://www.df0857.com/index.html)和畢節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gzbj.lm.gov.cn/)上發佈。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1日至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地點: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地址:大方縣杜鵑大道北段)。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設網上報名。

(三)報名所需資料

1.《大方縣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一份,考生自行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或大方信息港下載填寫打印(《報名表》只收打印表),並在“考生簽名”或“代報人員簽名”處親筆簽名,貼上考生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

2.報名時,須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複印件);2019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複印件)。

3.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3)。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需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同意;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需經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同意。在職在編人員不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後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親筆簽署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4)。

5.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四)資格審查

1.報名者必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中所規定的招聘條件和《職位表》(附件1)中的各項要求,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之後再進行填報。否則,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工作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並作嚴肅處理;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並追究審核有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或《職位表》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2.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所有職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考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工作人員審核同意後,給予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不符合改報條件的,及時辦理退費手續。提交書面改報申請和退費截至的時間為2019年6月6日下午17:30前。

3.在公開招聘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4.按有關規定收取考務費100元/人。

五、筆試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總分:150分)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筆試時間:2019年6月22日上午9∶00 — 11∶30 。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筆試准考證》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領取筆試准考證時間及地點:考生憑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報名收據領取。領取時間為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領取地點為報名地點。

筆試成績將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和大方信息港上公佈。未完成筆試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1.面試由大方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面試人數與各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面試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並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2.進入面試考生須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面試准考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將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和大方信息港上公佈。

3.面試方式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總分為100分。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單個職位參加面試人數與該職位計劃招聘數達不到3:1比例最後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成績將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和大方信息港上公佈。

(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1.5×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並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相同的,通過複試面試的方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的對象,具體情況將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和大方信息港上公佈。

七、體檢

面試結束後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從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必須按規定時間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並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鑑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公告將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和大方信息港上公佈。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部署,大方縣公安局具體負責實施。

考察政審工作應成立考察政審組,由兩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認真查閱考生檔案,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並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學術標準相統一,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單位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經審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一是有《招聘簡章》規定“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情況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審對象是婚姻登記嚴重失信、國內貿易流通領域嚴重違法失信、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失信、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三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應聘職位所需學歷、相關資格證書的。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並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和大方信息港上向社會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根據相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在整個招聘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並報同級人事部門進行合同鑑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五年,五年服務期未滿者不得有參加其他單位招聘、工作調動、辭職等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35號令)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諮詢電話:

0857-5221152(大方縣公安局)

監督電話:

0857-0857-5232646(大方縣紀委)

0857-0857-5251738(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大方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招聘過程中,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的各項招聘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等內容)都將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dafang.gov.cn/)、大方信息港(http://www.df0857.com/index.html)公佈,請考生密切注意,公佈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

附件1、大方縣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附件2、大方縣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附件4、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

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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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張鋮虔

審 核:郭 鈺

稿件來源:大方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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