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需要注意4個嚴重的公司註冊問題,尤其是第3個!

創業 法律 大眾汽車 財經 今運陽光 今運陽光 2017-09-27

  近年來,很多有夢想的年輕人都會選擇在北上廣深城市創業,但是一直以來,也會有很多疑惑困擾著他們,因為隨著創業人數的增多,工商註冊的制度也會發生變革,但是,也會有一些優惠政策,畢竟咱們國家還是一直支持年輕人創業,萬眾創新,大眾創業的號召也一直在激勵著他們。

  下面就跟隨中財華商集團小編一起看下,在創業的過程中,是什麼問題一直困擾著創業者的?

創業者需要注意4個嚴重的公司註冊問題,尤其是第3個!

  1、註冊公司章程應當寫明哪些事項?

  答:首先,在公司註冊章程中應當注意一些事項。公司章程是關於公司的組織結構、內部關係和開展公司業務活動的基本規則和依據。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首先是規範股東之間及公司內部關係的準繩,相當於公司發起人或股東間的合同,對股東和由股東利害關係所派生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公司機關及其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其次,公司章程是規範公司與第三人的關係和政府對公司進行監督管理的依據。為了維護第三人的利益和社會交易安全,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股東或發起人的姓名等章程主要內容,應可供公眾查閱。工商管理機關也可根據依法登記的公司章程來對公司進行監督管理。

  作為公司組織與行為的基本準則,公司章程對公司的成立及運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礎,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所以創業者在註冊公司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公司章程的一些重要事項!

  在一些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上,公司章程的內容分為必要記載事項和任意記載事項,必要記載事項中又分為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和相對必要記載事項。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是指依法必須在章程中記載的條款,缺少其中任何一項,章程即為無效,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所以,這一點創業者們一定要注意!

創業者需要注意4個嚴重的公司註冊問題,尤其是第3個!

  2、公司註冊時資金存在臨時賬戶是否有風險?

  答:臨時賬戶銀行是工商局指定的銀行,等到公司基本賬戶開下來後轉到基本賬戶,臨時賬戶的錢不能取走,只能退資(需股東本人到場才可退資)。

  註冊資金是需要存入賬戶出驗資報告的,但是現在註冊公司的資金都不用到位,全國統一實施註冊資金改為認繳制,前期都不用到位資金,認繳資金會有一個認繳期,認繳期最長是30年,也就是說公司可以先註冊起來經營著,30年內到位註冊資金就可以了,在此任何期間內都可以注資。如果公司經營幾年後需要註銷,通過正常的註銷程序遞交辦理就可以了,也無需特意在把註冊資金注入賬戶進行驗資。

創業者需要注意4個嚴重的公司註冊問題,尤其是第3個!

  3、選擇合適的機構註冊公司真的很重要嗎?

  答:隨著萬眾創新,大眾創業的不斷深入,很多創業者都會根據不同的途徑去註冊公司,在這裡中財華商集團小編要鄭重的提醒一下廣大創業者們,選擇一個合適的機構註冊公司真的很重要,因為現在在市場上,有很多用虛假信息冒充法人或股東的,雖說最後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這對創業者來說,也是一種微弱的創傷,浪費金錢不用說,重要的是錯過了黃金註冊公司的時期,也無異於是一種損失。在這裡若有需要了解公司註冊的事項,可聯繫小編,也可進入我們官網瞭解;

創業者需要注意4個嚴重的公司註冊問題,尤其是第3個!

  4、註冊公司後,股東有哪些責任呢?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於公司的債務只以其出資額為限負有間接責任,即股東不必以自己個人的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4、出資填補義務;在以下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承擔出資填補的義務:在公司設立時,如果某股東不是以貨幣出資,而是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進行評估作價後如其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中評定的價額,則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差額,其他股東應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5、追加出資義務;追加出資,就是股東除了按照各自認繳額出資以外,股東會還可以作出決議,要求股東超過其出資金額再次繳款。追加出資義務在公司章程中屬於任意記載事項,即《公司法》並不列舉其內容,但一經記載,就應發生效力;

  6、在公司核准登記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7、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

  8、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以上幾點是很多創業者都會遇到的問題,也是很多客戶會諮詢的一些問題,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哦,如果遇到類似的情況,一定要及時處理。有疑問的話可以給小編留言。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