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柔性引才引智辦法開始實施

創業 文章 時政 人民網 2017-04-19

4月11日,《海東市柔性引才引智實施辦法(試行)》的出臺實施,標誌著“智慧海東”建設有了更好的制度保障和人才智力保障。

當前,隨著中央一系列人才政策的相繼出臺,人才的流動更趨活躍,智力流動成為人才流動的主要方式,人才環流成為人才流動的主要趨勢。柔性引才、智力引進、以項目整合創新人才資源,將逐步成為打造人才競爭優勢的必然選擇。根據市委一屆七次全會、市第二次黨代會對柔性引智引才提出的明確要求,為適應人才發展形勢的需要,做好柔性引才這篇大文章,促進人才向海東流動、向需求流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市委、市政府制定出臺了《海東市柔性引才引智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共分五章26條,明確了引進人才的標準、基本條件,主要對象是高素質的高端創新人才;明確了用人單位的基本條件,以保證人才引得進、用得好;提出柔性引才引智主要採取的方式是顧問指導、兼職服務、“候鳥式”聘任、項目招標、聯合攻關、成果轉化、專題服務等,以便於各地各單位操作。

《實施辦法》同時要求柔性引才引智中用人單位要有主動性,年度工作要有計劃性,管理服務要有規範性,注重以用為本,防止貼“標籤”、搞無序引進;注重運用有關法律法規約束雙方行為,防止出現權益糾紛。

此外,《實施辦法》還明確了特殊支持政策和優惠待遇,特殊支持政策主要指對達到省“千人計劃”條件的人才,積極申報爭取省上的特殊政策支持。同時提出對引進的創新創業團隊,經市直主管部門(含工業園區)審查,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報市委、市政府同意後,一次性享受5萬元資金補助;柔性引進人才服務期滿後,由市人才辦牽頭組建專家評估組進行績效評估,對海東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和產生主要影響的,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報市委、市政府同意後,給予1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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