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讓人還是人讓車?究竟誰才有優先權

成方圓 自行車 社會 行車網車主服務 行車網車主服務 2017-08-27

從古至今,無規矩不成方圓,沒有規矩做任何事情都會收到“阻礙”!但有了規矩,那是否所有的事情都要“墨守成規”?就拿開車來說,路上遇到行人橫穿馬路或強行加塞,到底是應該車讓人,還是人讓車呢?如果說是人讓車,在遇到“中國式過馬路---抱團兒”行人橫穿馬路時,難不成要直接撞過去?但如果是車讓人,那道路正常形式的汽車就沒有優先權嗎?今天篇文章,行車網就帶大家瞭解下究竟誰才有優先通過權!

車讓人還是人讓車?究竟誰才有優先權

對於機動車來說,看到斑馬線就要自動減速緩行或停下,車讓人,讓行人先行。但現實和法規存在偏差。這主要體現在哪?

行人與車,毫釐的距離

在一些直行和右轉信號同時放行的路段,即使有行人在走動,一些車主也視若無睹。有的車主為了快速通過紅綠燈路口,減少等待時間,常常與行人搶道。

在有信號燈的斑馬線上,大部分車主和行人會遵守信號燈指示,行人走在斑馬線享受的是“車讓人”的禮遇。但在沒有信號燈的斑馬線上,車輛一般都照常行駛,只有極少的車主做到減速或讓行。結果則是這些路段上,行人要麼與機動車“賽跑”,要麼就在行進的兩車縫隙間擠過。

車讓人還是人讓車?究竟誰才有優先權

中國式過馬路---抱團兒

網友隨風飄逝:“班馬線必須減速慢行,行人優先,但是為什麼不罰那些亂撞紅燈亂串馬路的人呢?”

某某汽車媒體部總經理:“橫穿馬路的罰50 ,但是如果違法者不給錢,你交警敢拘留他?雖然有法,但是沒人可以執法。如果規定不交罰款的交警可以立刻對其拘留。我相信隨意橫穿馬路的就會少很多了。”

車讓人還是人讓車?究竟誰才有優先權

網友帶著河蟹橫著走:“首先我是主張禮讓行人的,但就國內人的素質,要是按照路上有人就得停車等待,那你一天都走不了你信不,他們能把路全佔滿,不說別的就電動車還有現在的共享單車就能看出來,他們就在道路中間或者左側車道,甚至逆向車道慢慢走,你能咋地?”

對於車讓人還是人讓車這件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只要你願意聽,我相信大家說的都有道理,在“道理”面前,你的任何結論都會被推翻!但如果從“法”的角度去看待這件事就很容易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明文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讓行。行車網提醒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從我做起,改善“中國式過馬路”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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