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女教師為男友揹債110萬:他拿我手機貸款後跑了

一張“男友”親筆簽下的欠條

一段沒有正式告別就已結束的戀情…

過去一年對27歲的常德女教師張麗莎來說

顯得特別煎熬...

自2017年11月頻繁接到借貸公司的催款電話起

她平靜的生活就被打破

男友“跑”了,愛情沒了

剩下的只有一筆“從天而降”的百萬債務

是誰借的錢?

近日,張麗莎帶著一張欠條和一疊資料找到記者,她希望藉助媒體的力量來找到“消失”的“男友”,一方面為她澄清這筆欠債,另一方面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為保護隱私,文中當事人皆為化名)

張麗莎到底經歷了什麼?

多次報警的她為何依舊進退兩難?

“趁我睡著,他偷拿我的手機貸款”

2017年11月,一條催款信息打破了張麗莎平靜的生活——信息寫道:“本月最低還款3000元。”

張麗莎是常德人,在長沙一所小學當教師,平日花錢不多,工資也足夠生活,可什麼時候多了一筆網絡貸款呢?

張麗莎立馬想到了男友劉迅。

2017年初,張麗莎在長沙市天心區買了一套房,幾乎花光了多年的積蓄,就在她打算開始兼職,好存房子裝修的款項時,“一直在朋友圈中默默關注著她”的劉迅主動在微信上找她聊天。

“他比我大兩歲,是岳陽汨羅人。”聊天中,張麗莎瞭解到,劉迅有自己的家裝團隊,“類似小包工頭”,自稱“有車有房”,“他每天都給我發信息,請我吃飯,後來就說要追我。”

在劉迅的強烈邀請下,張麗莎答應出來見一面,可沒想到,第一次見面兩人就發生了關係。

“我不看重你的錢財,我自己有。”張麗莎回憶,當時劉迅向她坦誠了經濟狀況,希望她放鬆戒備,好好戀愛。

家裡催婚、大齡孤獨,突然出現了一個男朋友,讓張麗莎瞬間感覺到幸福,之後很快投入到這段感情裡。

確定關係的第三天,劉迅以資金週轉為由向張麗莎借30000元。

由於存款大部分都買了房,張麗莎的支付寶裡只剩下10000元,便全部轉給了劉迅。張麗莎說,“他並不滿足,又讓我在微信紅包裡轉給他6000元。後來趁我午睡,他拿著我的手機通過支付寶轉出22000元。”

這筆錢哪兒來的?張麗莎說,後來她查賬才知道,這是劉迅用她的支付寶開通“螞蟻借唄”後貸款而來。


常德女教師為男友揹債110萬:他拿我手機貸款後跑了


張麗莎收到的律師函。

“從天而降”的催款信息

每次在一起,劉迅都喜歡“借”張麗莎的手機玩——最初,張麗莎並不知道原因,直到2017年11月,張麗莎突然收到一條催款信息,謎底才慢慢揭曉。

“我沒借錢,但借貸公司卻催我還一筆3000元的分期貸款。”張麗莎告訴記者,她立馬想到男友總是會使用她手機的習慣。

發信息給劉迅詢問借款的事,結果對方既不承認也不否認,只是回了一句:“你別管,我來處理。”

接下來的日子,張麗莎就在信貸公司的催款電話中度過——信息越來越多,甚至還不停接到恐嚇電話。

到底欠了多少錢?張麗莎查看手機歷史記錄卻找不到借貸賬單。無奈之下,她請人通過技術手段恢復了近2個月手機刪除的軟件與信息。

“原來他根本不是玩我的手機,而是每次都用我的信息貸款。”張麗莎說,仔細查看後,她發現自己的手機下載過20多個網絡貸款軟件。張麗莎嘗試著用自己的電話號碼登錄,發現這些APP裡不僅有自己的身份信息、工作信息以及父母聯繫方式,還分別綁定了多張自己名下的銀行卡。

在張麗莎的逼問下,劉迅終於說出實情——“他用我的真實信息在APP上借了錢,然後轉到自己的銀行卡里,再將我手機裡的APP和相關借貸信息全部刪掉。”張麗莎說。

“我是奔著跟他結婚去的,不想因為借錢的事傷了感情。”張麗莎說,當時劉迅向她保證“會處理好借錢的事”,且每月還貸數額尚能承受,她就沒有再當回事。

但事情的發展超出了張麗莎的預期。

“2017年12月,他急需用錢,讓我用銀行卡開通一項10萬元的借貸業務。”張麗莎說,沒多久,劉迅還給她辦了一張信用卡,“卡一直在他手上。後來,他拿我的房產合同作抵押,以共同創業為名,又從一個專門借高利貸的朋友那裡借了14萬元”。

男友已有家室,她卻負債百萬

時間一天天過去,欠款一天天累積。

面對越來越多的債務,劉迅和張麗莎早已承擔不起。張麗莎說,自2018年1月起,每月近萬元的還款都是她自己承擔,與男友的感情也越來越淡。

2018年4月21日,對張麗莎來說,是個非常糟糕的日子。

“一個朋友偷偷告訴我,其實劉迅早已結婚生子。”張麗莎告訴記者,當時,朋友發來了一張劉迅與妻子以及3歲女兒的合影,勸她趕緊分手。

多方打聽下,張麗莎找到了劉迅妻子李紅的聯繫方式,撥通過去才得知,對方並不知道丈夫在外面的這些事。

張麗莎心如死灰,當日就在朋友的帶領下,到開福區芙蓉北路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劉迅的行為完全構成盜竊,但由於我的居住地不屬於他們的轄區,所以報案沒有成功”。整理好了相關的證據和資料後,張麗莎在長沙市嶽麓區西湖公園派出所成功報案。

騙婚還是騙財?張麗莎說,考慮到自己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負債”,她希望不僅能夠追回這筆欠債,“劉迅也一定要受到法律的懲罰”。於是,8月11日,辦案民警將劉迅召喚到派出所。

“他說他在網貸平臺上貸款只有50萬元。”張麗莎說,可除了50萬元的本金,高額的利息、信用卡里20多萬元欠款以及已經還款的30萬元等近110萬元都應該算在劉迅賬上。

經民警多次調解,劉迅最終只簽下了一張50萬元的欠條。然而,誰都沒想到,這張本該保障張麗莎合法權益的欠條,反倒成了她維權道路上的絆腳石。


常德女教師為男友揹債110萬:他拿我手機貸款後跑了


張麗莎男友寫給她的借條。

“自從打了欠條,他就像消失了一樣!”張麗莎告訴記者,劉迅的電話關機了,微信也把她拉黑了,怎麼也聯繫不上。而她再去求助派出所,民警則告知“有欠條就去法院起訴”,“人都找不到,起訴有什麼用呢?”

半年過去了,2019年2月,張麗莎諮詢了一位從事法律工作的朋友,向他講述了欠條的事情,“他告訴我,沒寫欠條前,還可以追究劉迅的刑事責任,可是有了欠條後,就變成了普通的借貸糾紛,只能追究他的民事責任了”。

“最差的情況,大不了把我的房子給抵押了。”如今,面對著越來越多的欠款,張麗莎的眼淚一直流個不停,“因為貸款的事情,我已經換了住所和工作,現在完全依靠父母幫忙生活”。

律師說法

可考慮立案偵查,戀愛也要護好“錢包”

5月31日,記者聯繫上長沙市嶽麓區西湖公園派出所負責張麗莎案件的民警潘鵬程。他告訴記者,張麗莎的案子確有立案,但目前詳細情況不便透露。

那麼,像張麗莎這種情況,到底該追究劉迅怎樣的責任呢?

相關律師表示,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在本事件中,如果劉迅確實存在直接侵害張麗莎的財產權益的主觀目的,並且採取感情欺詐手段,則涉嫌詐騙犯罪,公安部門應當考慮予以立案偵查。

“類似的情況並不少見。”律師表示,因為案件涉及到感情,第一很難判斷案件是否在情侶間感情良好的情況下發生;第二,案件的偵查很難針對“惡意的主觀目的”而取證,所以大部分的案件都做民事案件處理。他提醒,女性在婚戀過程中還得加強自我保護,不要輕易做出重大金融行為,比如借貸、擔保、合作等;同時,也要加強對自己財產的保護和管理,否則極其容易因情感因素降低理智判斷,最終導致權益受損。

來源:今日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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