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共享單車現狀:不文明行為待規範,男子盜竊單車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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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共享單車在長春市投放以來,方便了廣大市民的出行。但是,也出現了一些不文明的行為,如亂停放、毀壞二維碼、私自上鎖甚至抬入家中等。這些不文明的行為,有些已經觸犯了法律。

記者近日獲悉,長春男子周某因盜竊共享單車,被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分局處以行政拘留13日、並罰款7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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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共享單車在長春市投放以來,方便了廣大市民的出行。但是,也出現了一些不文明的行為,如亂停放、毀壞二維碼、私自上鎖甚至抬入家中等。這些不文明的行為,有些已經觸犯了法律。

記者近日獲悉,長春男子周某因盜竊共享單車,被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分局處以行政拘留13日、並罰款700元的處罰。

長春共享單車現狀:不文明行為待規範,男子盜竊單車被拘留

保證書

回顧:男子盜竊共享單車被行政拘留

根據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區分局南公(桃)行罰決字﹝2019﹞28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8歲的長春男子周某於2019年4月20日早8點左右,在南關區東天街某洗車裝飾店門前將上海某科技公司經營的共享單車偷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給予周某行政拘留十三日,並處7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盜竊共享單車的周某受到了處罰,另一位破壞共享單車二維碼的王某某,也寫下了“不再破壞”的保證書。

據某共享單車負責人介紹,王某某在破壞共享單車二維碼的過程中,被公司工作人員抓了現行。在民警的調解下,王某某寫下了保證書。

在這份署名王某某並按有手印的保證書上寫明:本人今天不故意把二維碼損壞,造成了損失。從今天起保證不再犯這種錯誤,不應該把這車歸自己佔有,給別人造成了不方便。我以後騎車,一定愛護車按時歸還。因為我小不懂,以後肯定不犯這種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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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共享單車在長春市投放以來,方便了廣大市民的出行。但是,也出現了一些不文明的行為,如亂停放、毀壞二維碼、私自上鎖甚至抬入家中等。這些不文明的行為,有些已經觸犯了法律。

記者近日獲悉,長春男子周某因盜竊共享單車,被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分局處以行政拘留13日、並罰款700元的處罰。

長春共享單車現狀:不文明行為待規範,男子盜竊單車被拘留

保證書

回顧:男子盜竊共享單車被行政拘留

根據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區分局南公(桃)行罰決字﹝2019﹞28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8歲的長春男子周某於2019年4月20日早8點左右,在南關區東天街某洗車裝飾店門前將上海某科技公司經營的共享單車偷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給予周某行政拘留十三日,並處7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盜竊共享單車的周某受到了處罰,另一位破壞共享單車二維碼的王某某,也寫下了“不再破壞”的保證書。

據某共享單車負責人介紹,王某某在破壞共享單車二維碼的過程中,被公司工作人員抓了現行。在民警的調解下,王某某寫下了保證書。

在這份署名王某某並按有手印的保證書上寫明:本人今天不故意把二維碼損壞,造成了損失。從今天起保證不再犯這種錯誤,不應該把這車歸自己佔有,給別人造成了不方便。我以後騎車,一定愛護車按時歸還。因為我小不懂,以後肯定不犯這種錯誤了。

長春共享單車現狀:不文明行為待規範,男子盜竊單車被拘留

行政處罰決定書

企業:建立用戶信用分體系 引導文明用車

一家共享單車東北區負責人甘泉在接受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採訪時表示,共享單車被破壞、私佔的現象是一個普遍性的行業問題。“目前我們從用戶教育、媒體呼籲、求助警方等方式來緩解這一現象,我們公司還嘗試建立用戶信用分體系來約束用戶行為。”

據甘泉介紹,根據該公司出行《用戶惡意行為處理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私佔行為包括用戶對單車加私鎖及非法佔有拒還等,破壞行為則包含破壞二維碼、車鎖、座墊、給車身貼小廣告,將單車扔進草叢、河裡,及偷竊太陽能板等。針對涉及以上私佔及破壞單車行為的用戶,該公司將按照《規則》對其實施不同等級的權益限制。情節嚴重者,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甘泉表示,公司也會加快完善優化用戶信用體系,將用戶用車行為、個人信用與用車權益三者相掛鉤,以信用來約束用戶行為,引導用戶文明用車。同時,也呼籲市民要規範自身行為,文明使用共享單車。也歡迎用戶多多舉報,積極監督破壞和私佔行為,這樣也能讓更多人體驗到‘共享出行’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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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共享單車在長春市投放以來,方便了廣大市民的出行。但是,也出現了一些不文明的行為,如亂停放、毀壞二維碼、私自上鎖甚至抬入家中等。這些不文明的行為,有些已經觸犯了法律。

記者近日獲悉,長春男子周某因盜竊共享單車,被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分局處以行政拘留13日、並罰款700元的處罰。

長春共享單車現狀:不文明行為待規範,男子盜竊單車被拘留

保證書

回顧:男子盜竊共享單車被行政拘留

根據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區分局南公(桃)行罰決字﹝2019﹞28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8歲的長春男子周某於2019年4月20日早8點左右,在南關區東天街某洗車裝飾店門前將上海某科技公司經營的共享單車偷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給予周某行政拘留十三日,並處7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盜竊共享單車的周某受到了處罰,另一位破壞共享單車二維碼的王某某,也寫下了“不再破壞”的保證書。

據某共享單車負責人介紹,王某某在破壞共享單車二維碼的過程中,被公司工作人員抓了現行。在民警的調解下,王某某寫下了保證書。

在這份署名王某某並按有手印的保證書上寫明:本人今天不故意把二維碼損壞,造成了損失。從今天起保證不再犯這種錯誤,不應該把這車歸自己佔有,給別人造成了不方便。我以後騎車,一定愛護車按時歸還。因為我小不懂,以後肯定不犯這種錯誤了。

長春共享單車現狀:不文明行為待規範,男子盜竊單車被拘留

行政處罰決定書

企業:建立用戶信用分體系 引導文明用車

一家共享單車東北區負責人甘泉在接受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採訪時表示,共享單車被破壞、私佔的現象是一個普遍性的行業問題。“目前我們從用戶教育、媒體呼籲、求助警方等方式來緩解這一現象,我們公司還嘗試建立用戶信用分體系來約束用戶行為。”

據甘泉介紹,根據該公司出行《用戶惡意行為處理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私佔行為包括用戶對單車加私鎖及非法佔有拒還等,破壞行為則包含破壞二維碼、車鎖、座墊、給車身貼小廣告,將單車扔進草叢、河裡,及偷竊太陽能板等。針對涉及以上私佔及破壞單車行為的用戶,該公司將按照《規則》對其實施不同等級的權益限制。情節嚴重者,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甘泉表示,公司也會加快完善優化用戶信用體系,將用戶用車行為、個人信用與用車權益三者相掛鉤,以信用來約束用戶行為,引導用戶文明用車。同時,也呼籲市民要規範自身行為,文明使用共享單車。也歡迎用戶多多舉報,積極監督破壞和私佔行為,這樣也能讓更多人體驗到‘共享出行’的便利。

長春共享單車現狀:不文明行為待規範,男子盜竊單車被拘留

媒體有關報道

律師:破壞、自私佔用是不文明行為,更是違法行為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通過搜索發現,因破壞、私自佔用共享單車而受到處罰的,長春男子周某並非個案。在深圳、廈門等地均有因破壞單車被處罰的報道。

針對共享單車使用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就此問題採訪了北京盈科(長春)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王婷婷。

“近年來,共享單車已經成為大家出行的必備工具之一,與此同時,因共享單車引發的刑事犯罪也不在少數,以‘共享單車’‘刑事’為關鍵詞在無訟網上查詢,共計搜索到了628篇案例,而共享單車進入大眾視野不過四年左右的時間。”王律師說。

王律師說,在這些案例中,涉嫌罪名最多的就是盜竊罪。如果採用換鎖、塗改二維碼、將共享單車放在其他人無法使用的地方等方式導致共享單車的公司失去了對共享單車的控制,就可能涉嫌盜竊罪。大家在享受共享單車帶來的便利的同時,也應該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秉承良知,做到文明騎行。

吉林日報全媒體 記者:於忠洋 文/圖 編輯:董淑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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