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草書(此處專指有別於“章草”的“今草”)其初創始於後漢張芝(字伯英)、崔瑗等。唐韓方明以為“伯英之前未有正、行、草書之法”。自漢之張芝洎東晉之二王(羲之獻之)是草書創造至形成的時期。當時帝王高官,文士學者無不書寫草書,是為草書之濫觴,延及隋唐是書法的鼎盛時代,產生了歐、虞、楮、薛、顏、柳等大書法家。從他們的遺作中可以看出,草書的筆畫結體作為一種文字形式早已固定下來。現在我們只就沈鵬草書《一剪梅》及《沈書千文》的謬誤之處做具體剖析:《一剪梅》(見附圖:沈書一剪梅)一詞首行第二字“藕”(圖:沈書一剪梅局部1),草頭下右畔禺的尾筆,草法不應再有小環圈,對照《草字編》所收宋高宗趙構及祝允明的寫法(見圖1之一、之二)可見端倪。沈書這種情況是為衍筆、即所謂“蛇足”也。

沈鵬草書誤導了我們

沈書一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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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書一剪梅局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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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末一字“簟”(圖:沈書一剪梅局部2),竹頭下作“覃”字,西、早上下結合成字,而“早”的草法尾筆不作“又”“可”狀,而應當將直垂左上鉤起與橫筆相連穿過直筆,見圖2之一、之二文徵明、王鐸(唐詩:為報空潭橘之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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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書一剪梅局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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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行“月滿西樓”的“滿”字(圖:沈書一剪梅局部3)字右畔下“雨”字,左向環形筆中包含之筆畫應作環形交叉狀,不能寫作並列二豎點,試看智永千文“守真志滿”與前述王鐸草書“何年顧虎頭,滿壁畫滄州”之“滿”字(圖3之一、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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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書一剪梅局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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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第七行“一種相思”之“種”字(圖:沈書一剪梅局部4)。右畔是“重”字,其上首筆為發筆向左下之短撇,沈書寫作上下二點,是“童”的草法。對照王羲之《十七帖》種果之“種”及《閣帖》十卷獻之“又風不差腳更腫”之右畔“重”字草法(圖4之一、之二)可見正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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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書一剪梅局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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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行“兩處閒愁”的“處”(圖:沈書一剪梅局部5),似寫成了“雨”字頭,即成為“雯”字了。且看《十七帖》中“朱處仁……”與《閣帖》第十卷獻之書“疾不退潛處當日深”的“處”字(圖5之一、之二)足證沈書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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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書一剪梅局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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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行“才下眉頭”的“頭”字(圖:沈書一剪梅局部6)。沈書完全錯了。頭字草書古人草體有兩種寫法,一種較常見,例如上文提及王鐸所書“何年顧虎頭”之“頭”字;另一種較少見,這就是《閣帖》中獻之所書“……恆患溫頭痛”的“頭”字,以及鄭板橋七言詩中“若雲聲在指頭上,何不從君指上聽”的“頭”字(極為清楚地承襲了獻之的草法)(圖6之一、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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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書一剪梅局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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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剪梅》正文共60字,沈書即有六字錯訛,不可謂不多。也許有人會為之辯解說:草書文字藝術是一種不斷髮展的文化形態,為什麼不可以另有創造呢?回答是否定的。前文已述及:草書之創造自漢至晉,歷經近三百年之久,這一創造過程,無疑是有為數可觀的文人、書家參與其中的,是智慧睿思的巨大成果,並經歷了付諸社會實踐約定俗成的階段而後形成的。於是草書文字也就成為有其準繩可循的規範字體。歷經唐、宋、元、明、清千餘年來,歷代名書家皆遵守著這一規範。這也正是歷代書家中不論草法如何狂放,終究仍可辨識的原因。今天如果我們要企圖將草書變化為另一種寫法,勢必形成混亂,使讀者無所適從。同時我們也看到今天藝術界有一些人正在興起一種新的書法,是一種難以認識,無所謂漢字的文字遊戲,對照傳統的書法,已面目全非。儘管也有一些人表示欣賞,但這與傳統意義上的書法純然是兩個概念。而沈鵬先生自稱是學習歐陽詢、懷素、宋徽宗趙佶的,所以我們以傳統的標準評論其書法也是順理成章,不失其宜的。

接下來看《沈書千文》(簡稱,以下同此)。在此我們只針對為首的第一頁及第三頁所出現的謬誤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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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書千文

第一行第二字“地”字(圖:沈書千文)與傳統行草寫法迥異,草書運筆規律是:一個字的書寫應該是筆一著紙,即連屬行筆而至完成,謂之“行筆而不停,著紙而不離”,若“當連者反斷”則有違草書之迴環連綿一氣貫成的流暢氣韻。沈書將土、也兩畔斷然分開,則字之筆勢氣韻蕩然無存;尤為乖謬的是“也”的書寫筆序完全倒置,尾筆成了首筆,且中間豎筆向下引去與“玄”字首點相連,使整個字彷彿成了“坤”字。請看懷素《小字草書千文》與《智永千文》的草法(圖7之一、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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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第七字“洪”字(圖:沈書千文)右畔“共”字的草法:共字的草法應首先寫上一橫,兩豎則如草頭之草法,左右連筆相向,後於橫筆下作重迭折筆下引完成,如此既符合草書行筆之使轉回環形成流暢筆勢的自然關係,結體也頗美觀。今舉智永、過庭二家之草書千文之“洪”字為例(圖8之一、之二)。沈書寫法將“共”字之左豎作為首筆向下引去與橫筆首端相屬,幾乎使“共”字變作“失”字,其後“垂拱平章”之“拱”也作如斯草(圖8之三),若離開千字文,此字則無法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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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行首字“荒”字(圖:沈書千文)之中部是“亡”字,沈書寫法猶如“正”字草法。試看過庭千文“荒”與《書譜》之“芒”字之規範草法(圖9之一、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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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行末二字為“來暑”二字(圖:沈書千文)。“來”字非行非草,“暑”字筆畫支離而無連屬,且上部之“日”作橫扁形,可解讀為“四”字,則此字變成了“題署”之“署”,舉過庭、智永千文同樣二字作比較及《閣帖》獻之“來”字草法(圖10之一、之二、之三),正誤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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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行第五字“藏”字(圖:沈書千文)草法嚴重錯誤:草頭之下右畔草法可視作草書之“武”字或“德”字右畔。正確之草法應當是直筆通過上面之短橫後,即轉為向字腹中作環帶形二折筆收尾。今舉《智永千文》及過庭《書譜》並《閣帖》十卷中獻之的“臧”字證之(圖11)。沈書之臆造昭然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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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看第三頁之第四字“稱”字(圖:沈書千文),此字左畔“禾”字,右畔橫撇下行筆,不應作交互兩點,而應當作平橫……這裡舉《智永千文》之“稱”與《書譜》“自稱勝父”之“稱”可證(圖12之一、之二),而沈書右畔系 “帛”字草法,以沈自書《一剪梅》“雲中誰寄錦書來”之“錦”字右畔“帛”字可以反證“稱”字草法錯誤(見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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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頁二行第四字“李柰”之“柰”(圖:沈書千文)上部為“木”字,而沈書之“柰”可釋為“奈何”之“奈”,又極似草書之“索”字,試看《懷素小字千文》“索居閒處”之“索” 字(圖13之一)與沈書何其相似。再證以《草字編》所收宋高宗趙構及偈奚斯之草書“柰”字(圖13之二)則更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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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字,第三頁四行第三字“潛”字(圖:沈書千文)三點水偏旁除外,沈書將它寫成了近乎“昔”字的形貌,與正確之草法悖離甚遠。對照該字見於《閣帖》獻之所書、上文已提到的“潛處當日深”之“潛”字以及《智永千文》中之“潛”字(圖14之一、之二)足證沈書訛誤之甚;而這兩位大家所書“潛”字結字運筆又何其相似,幾疑出於一人之手。由此可見草書之筆畫結體,不容任意更改“創新”。對沈書《一剪梅》及《草書千文》謬誤之剖析就談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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