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買彩票中獎 兌獎時被抓還獲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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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網9月10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 通訊員 林金嬌)劉某購買中國體育彩票中了二等獎,當他開心地前往領獎時,等待他的除了獎金之外,還有準備抓捕他的公安民警。原來,劉某曾經騙走他人14.5萬元,此次中的13萬餘元獎金全都歸還給了受害者。日前,經長樂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長樂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今年4月,劉某發現他購買的中國體育彩票中了二等獎,當他到彩票兌獎處領獎時,被等候的民警抓獲。據檢方介紹,從去年10月起,劉某多次到長樂區漳港街道某針織有限責任公司推銷貸款業務。在辦理業務的過程中,劉某明知該公司債務過高無法辦理企業貸款,仍冒充中國工商銀行業務主管的身份,並報虛假名字,假稱他在福州有房產可供擔保,提出可以為該公司負責人陳某辦理500萬元企業貸款,先後多次騙取陳某“抽成費”等共計14.5萬元。

之後,劉某將他使用的手機號碼及微信註銷,使陳某無法聯繫他。案發後,劉某已將彩票中獎獎金13萬餘元歸還陳某。

日前,長樂區人民檢察院以劉某涉嫌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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