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被父親責怪後離家跳河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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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湖南長沙,“13歲男孩小恆離家出走兩天未歸”消息引關注。孩子父親周先生透露,小恆因放暑假來長沙玩,看到小恆玩手機看電視,“說了他幾句”,小恆隨後離家出走。24日下午,記者從當地派出所獲悉,小恆已跳河自殺身亡。

7月24日清晨,在長沙嶽麓區,兩名環衛工人作業時,發現靳江河大橋附近河面上漂浮著一具遺體,於是撥打110報警。

此時,在同一轄區,長沙某小區物業保安周先生正在焦急尋找自己13歲的兒子小恆。

6月25日,小恆被父親從邵陽老家接到長沙過暑假。7月22日晚上,孩子從住的地方獨自出走,一直到7月24日上午都沒有回來,也沒有任何音訊。

“沒帶手機,沒帶錢,人生地不熟,這孩子能去哪裡啊?”今天上午8點多鐘,見到記者時,周先生一臉倦容,心急如焚。

周先生告訴記者,兒子離家時,身穿黑色短袖T恤,衣服上印有英文“Mr.",下身穿黑色短褲,灰白色涼拖鞋,辨識度比較高。

尋人消息一經發出,迅速引發關注,很多網友積極轉發這則尋人消息,希望小恆儘快回到父親身邊。

另一邊,接到環衛工人的報警電話後,轄區派出所民警趕往了現場,並將遺體打撈上岸。從體貌特徵看,這是一名孩童,孩子身穿印有”Mr.“英文字樣的短袖T恤,黑色短褲。

我們最不願意看到、最害怕發生的事,發生了。

靳江河上的遺體,確認系13歲男孩小恆。

聞訊趕到靳江河邊的周先生,看著兒子浮腫的身體,渾身顫抖,之後,他癱坐在地上,一臉絕望。

經法醫檢驗,屍體無明顯外傷,符合溺水身亡特徵。

從離家出走到溺水身亡 悲劇或許本可以避免

原本,周先生和妻子帶著小恆在邵陽老家生活。三年前的一天,周先生的妻子突發心臟病,在睡夢中去世。那年,10歲的小恆失去了媽媽。

之後,為了賺錢養家,小恆的父親隻身一人到長沙務工,將小恆寄養在邵陽的孩子姑媽家。就這樣,小恆又離開了爸爸。

”又是單親家庭,我又不在身邊,孩子性格越來越內向,更加不愛說話了“,回憶起兒子,周先生滿是愧疚。

所以,今年暑假,周先生特意將小恆接到了長沙,為的就是能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孩子,彌補缺失的父愛。

周先生告訴記者,兒子來長沙後,和他一起住在單位員工宿舍,自己上班時,小恆就獨自一人待著,不愛出去走動,也不愛與陌生人交流。

7月22日晚上,周先生下班回到宿舍,此時,小恆正在宿舍裡邊看電視邊玩手機,於是,周先生便說了孩子幾句。

”說完這些,我就去洗澡了,沒想到他穿上鞋子獨自出了門“ ,以為小恆是聽了自己的話,去小區散步去了,周先生沒有太在意。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小恆遲遲沒有回到宿舍,手機也沒有帶出門,周先生有些著急了。在小區裡找了又找,都沒有看到兒子,小區附近也不見小恆的身影,7月23日凌晨1點多鐘,周先生火急火燎地撥打了110報警。

警方調取監控追查,發現小恆獨自走出了宿舍,最後一次出現在監控畫面中,是在靳江河大橋附近。

這一天兩夜,周先生前往了先前帶小恆去過的每一個地方,但都有沒有線索,直到今天上午噩耗傳來。

周先生想不明白,兒子的生命為何會在年少懵懂的13歲戛然而止,並且是以這樣的方式。

交流中,記者獲悉,小恆來長沙的這段時間,父子倆的對話基本圍繞著吃穿住行,很少有情感上的交心談話。小恆寄居在邵陽姑媽家時,周先生大多是通過和親戚打電話,來掌握孩子的動向。

反思這起悲劇的發生,也許是多種誘因交織在了一起。年幼時,經歷母親離世,父親離家,以及年復一年的寄居生活,漸漸地,孩子不願敞開自己的心扉,也不願他人闖入自己的世界......

針對這樣的情況,記者也諮詢了專業心理諮詢師陳明明。陳明明分析,母親的離世對於10歲的小恆來說,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心理創傷,孩子會沒有安全感。這時候,他需要更多的關心和陪伴,來重新樹立安全感和自信心。

“對於年幼的孩子而言,父母的陪伴很重要,與孩子的溝通方式和溝通內容也很重要。長期忽視孩子的所做所想,很容易導致孩子心理異常,因此,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監護人一定要密切觀察,發現異常就要及時矯正。”

那麼,什麼樣的心理,才是孩子應有的健康心理呢?下面這5點可以作為參考的標準。

一,情緒基本上是愉快、穩定的,不經常發怒,不無故摔打玩具與其他物品;生活起居正常,能按時入睡,睡眠安穩,少夢魘,無吮吸手指或咬物入睡的習慣;基本上能聽從成人的合理囑咐,不過分的挑食、揀穿,不經常無理取鬧。

二,求知慾較強,喜歡提問題並積極尋求解答;學習時或完成任何力所能及的任務時注意力集中,記憶力正常;愛說話,語言表達能力同年齡相符,無口吃情況;生活中對力所能及的事,樂於自己做,不過分依賴別人的幫助,能比較認真地完成別人委託的事。

三,能合群愛與小同伴交往,對人有同情心和友好行為,不隨便打人罵人,不妒忌同伴;在集體中能愉快地生活,在成人指導下,願意為集體做力所能及的好事。

四,誠實,很少說不符合現實的話;不私自拿別人的東西或損壞別要的東西;做錯事不隱瞞,肯承認錯誤。

五,有自尊心和一定的自信心,對稱讚感到高興,對批評、指責感到羞愧,希望做受人歡迎的事,不願做遭人責罵的事;不過分的畏難、膽怯等。

來源:法治中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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