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在餐廳被開水燙傷,家長索賠!餐廳卻稱其母親當時在“玩手機”…'

不完美媽媽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廣州 服裝 何賢 浙江影視娛樂頻道 2019-07-24
""3歲女童在餐廳被開水燙傷,家長索賠!餐廳卻稱其母親當時在“玩手機”…

7月13日,一名3歲的女孩在廣州番禺區亞運城韭韭中國菜餐廳吃飯時,因服務員失誤導致孩子胸前二級燙傷。

對此,餐廳方發表聲明表示並不是該餐廳的責任,稱小孩母親當時在玩手機,小孩用筷子玩耍打翻水杯被燙傷。

"3歲女童在餐廳被開水燙傷,家長索賠!餐廳卻稱其母親當時在“玩手機”…

7月13日,一名3歲的女孩在廣州番禺區亞運城韭韭中國菜餐廳吃飯時,因服務員失誤導致孩子胸前二級燙傷。

對此,餐廳方發表聲明表示並不是該餐廳的責任,稱小孩母親當時在玩手機,小孩用筷子玩耍打翻水杯被燙傷。

3歲女童在餐廳被開水燙傷,家長索賠!餐廳卻稱其母親當時在“玩手機”…

家長:希望餐廳可以負責任

昨日(7月19日),被燙傷孩子的家長鍾女士告訴記者,在7月13日下午,其帶著3歲的女兒來到位於亞運城的韭韭中國菜餐廳吃飯。“當時服務員在我女兒身邊倒水,並不是溫水,而是開水,導致孩子的胸前被燙傷。當時我女兒哇的一下就哭出來了。”鍾女士表示,當時發生的速度很快,她聽到女兒尖叫,馬上過去幫女兒把被開水淋溼的衣服脫掉。但是令其感到不滿的是,當時飯館沒有負責人出來處理這件事情,一直在推脫說店內無負責人。

對此,鍾女士表示孩子來到廣州市番禺區何賢紀念醫院就醫後被診斷為二級燙傷,他希望餐廳能對此負責並進行賠償。“我這半個月基本都陪著孩子在醫院,我希望餐廳首先可以賠償孩子的醫療費用。其次就是希望可以對我的誤工費以及孩子的精神損失等各方面費用進行補償。畢竟這是他們操作失誤造成的。”她希望餐廳可以賠償各類費用4萬元。

鍾女士表示,她對於事發後餐廳方一直沒有相關負責人與其進行溝通感到生氣。“一直沒人聯繫我。後來我找到他們老闆,他們老闆卻表示跟我們無法協商。”此外,其表示已經去餐廳調取視頻監控,最初餐廳並不配合,此後警方到場才調取視頻錄像,但是發現視頻因為角度問題並沒有很好地還原事情發生經過。

"3歲女童在餐廳被開水燙傷,家長索賠!餐廳卻稱其母親當時在“玩手機”…

7月13日,一名3歲的女孩在廣州番禺區亞運城韭韭中國菜餐廳吃飯時,因服務員失誤導致孩子胸前二級燙傷。

對此,餐廳方發表聲明表示並不是該餐廳的責任,稱小孩母親當時在玩手機,小孩用筷子玩耍打翻水杯被燙傷。

3歲女童在餐廳被開水燙傷,家長索賠!餐廳卻稱其母親當時在“玩手機”…

家長:希望餐廳可以負責任

昨日(7月19日),被燙傷孩子的家長鍾女士告訴記者,在7月13日下午,其帶著3歲的女兒來到位於亞運城的韭韭中國菜餐廳吃飯。“當時服務員在我女兒身邊倒水,並不是溫水,而是開水,導致孩子的胸前被燙傷。當時我女兒哇的一下就哭出來了。”鍾女士表示,當時發生的速度很快,她聽到女兒尖叫,馬上過去幫女兒把被開水淋溼的衣服脫掉。但是令其感到不滿的是,當時飯館沒有負責人出來處理這件事情,一直在推脫說店內無負責人。

對此,鍾女士表示孩子來到廣州市番禺區何賢紀念醫院就醫後被診斷為二級燙傷,他希望餐廳能對此負責並進行賠償。“我這半個月基本都陪著孩子在醫院,我希望餐廳首先可以賠償孩子的醫療費用。其次就是希望可以對我的誤工費以及孩子的精神損失等各方面費用進行補償。畢竟這是他們操作失誤造成的。”她希望餐廳可以賠償各類費用4萬元。

鍾女士表示,她對於事發後餐廳方一直沒有相關負責人與其進行溝通感到生氣。“一直沒人聯繫我。後來我找到他們老闆,他們老闆卻表示跟我們無法協商。”此外,其表示已經去餐廳調取視頻監控,最初餐廳並不配合,此後警方到場才調取視頻錄像,但是發現視頻因為角度問題並沒有很好地還原事情發生經過。

3歲女童在餐廳被開水燙傷,家長索賠!餐廳卻稱其母親當時在“玩手機”…

家長提供的孩子病歷

餐廳方:己方無明顯責任

昨日,記者致電亞運城韭韭中國菜餐廳,該餐廳接線員表示店內暫無負責人,不接受採訪。而在7月18日,記者看到一份由廣州市韭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發出的聲明。該聲明表示,事件非該餐廳責任,並願意與家長進行協商。

該聲明表示,7月13日18點40分左右,一位小孩在亞運城廣場韭韭中國菜(以下簡稱“本餐廳”)發生一起意外事件:本餐廳服務員為客人提供倒茶水服務並提醒小孩及其家長茶水燙注意看護小孩,坐在小孩對面的小孩母親聽到後亦提醒其小孩注意茶水燙。此後,小孩母親則坐於小孩對面玩手機,隨後小孩用筷子玩耍打翻水杯被燙傷,本餐廳服務員見此馬上提醒其父母立刻帶小孩就醫,但其家長不立刻帶小孩就醫,反而大吼、責罵本餐廳服務員,耽誤時間,後經本餐廳服務員勸服並由本餐廳服務員陪同去醫院就醫。

此外,餐廳還表示家長對餐廳提出無理要求。餐廳表示已經向小孩父母表態願意承擔餐廳應當承擔責任,如協商不成,建議通過司法途徑明確雙方責任。

派出所:指引雙方到法院處理

據石樓鎮派出所迴應表示,該派出所出警後,瞭解了情況,指引雙方到法院處理,因不屬刑事案件,不是派出所工作範疇,不立案。

律師意見:餐廳應該拿出更有力的證據證明已盡義務

為此,記者採訪了廣東宏安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劍文,徐律師說:“我國的《侵權責任法》以及相應司法解釋中,規定了餐廳作為公共場所應當對消費者承擔安全保障的義務,如果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具體而言,餐廳應當對危險有一定的預防以及提醒的義務,積極預防事故的發生。譬如,如果餐廳地板出現有水灘,那麼餐廳就應該及時的清理乾淨或者及時放置警告牌,以防止事故的發生。”

其表示,目前家長和患者各執一詞,餐廳稱已經提醒了家長注意小孩家長茶水燙,那麼涉及到如何舉證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問題。餐廳作為公共場所,具有一定經營經驗且有一定安保措施的條件,其有可能裝設了閉路電視,也就是說,餐廳一方更有能力去證明其已經盡到了提醒的安全保障義務,因此從公平合理的角度上來講,由餐廳來證明其已經盡到有關安全保障義務為宜。

因此,他認為餐廳應該拿出更有力的證據來說明其已經盡到有關義務,這樣能比較好的平服各方面的情緒,也避免自身承擔更多的責任。

網友看法:要依法律途徑處理

據瞭解,該事件在網絡上也形成了熱議。網友對店家和家長兩方面的責任有不同看法:

@豆渣一勺帶你飛:一般來說,店家不太會迴避責任,家長太想佔便宜,然後,矛盾就大了。還是讓法律途徑來處理。

@蔡勇軍:燙傷是既定事實,商家承擔所有醫療費用是應該的,至於其他費用我覺得可以協商。

@天天覺悟:看情況說明,不是店員把水倒在孩子身上,店員倒完水提醒了家長並且已經離開,家長有監護失責,不過如何界定還需要法律評判。

來源:信息時報

"3歲女童在餐廳被開水燙傷,家長索賠!餐廳卻稱其母親當時在“玩手機”…

7月13日,一名3歲的女孩在廣州番禺區亞運城韭韭中國菜餐廳吃飯時,因服務員失誤導致孩子胸前二級燙傷。

對此,餐廳方發表聲明表示並不是該餐廳的責任,稱小孩母親當時在玩手機,小孩用筷子玩耍打翻水杯被燙傷。

3歲女童在餐廳被開水燙傷,家長索賠!餐廳卻稱其母親當時在“玩手機”…

家長:希望餐廳可以負責任

昨日(7月19日),被燙傷孩子的家長鍾女士告訴記者,在7月13日下午,其帶著3歲的女兒來到位於亞運城的韭韭中國菜餐廳吃飯。“當時服務員在我女兒身邊倒水,並不是溫水,而是開水,導致孩子的胸前被燙傷。當時我女兒哇的一下就哭出來了。”鍾女士表示,當時發生的速度很快,她聽到女兒尖叫,馬上過去幫女兒把被開水淋溼的衣服脫掉。但是令其感到不滿的是,當時飯館沒有負責人出來處理這件事情,一直在推脫說店內無負責人。

對此,鍾女士表示孩子來到廣州市番禺區何賢紀念醫院就醫後被診斷為二級燙傷,他希望餐廳能對此負責並進行賠償。“我這半個月基本都陪著孩子在醫院,我希望餐廳首先可以賠償孩子的醫療費用。其次就是希望可以對我的誤工費以及孩子的精神損失等各方面費用進行補償。畢竟這是他們操作失誤造成的。”她希望餐廳可以賠償各類費用4萬元。

鍾女士表示,她對於事發後餐廳方一直沒有相關負責人與其進行溝通感到生氣。“一直沒人聯繫我。後來我找到他們老闆,他們老闆卻表示跟我們無法協商。”此外,其表示已經去餐廳調取視頻監控,最初餐廳並不配合,此後警方到場才調取視頻錄像,但是發現視頻因為角度問題並沒有很好地還原事情發生經過。

3歲女童在餐廳被開水燙傷,家長索賠!餐廳卻稱其母親當時在“玩手機”…

家長提供的孩子病歷

餐廳方:己方無明顯責任

昨日,記者致電亞運城韭韭中國菜餐廳,該餐廳接線員表示店內暫無負責人,不接受採訪。而在7月18日,記者看到一份由廣州市韭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發出的聲明。該聲明表示,事件非該餐廳責任,並願意與家長進行協商。

該聲明表示,7月13日18點40分左右,一位小孩在亞運城廣場韭韭中國菜(以下簡稱“本餐廳”)發生一起意外事件:本餐廳服務員為客人提供倒茶水服務並提醒小孩及其家長茶水燙注意看護小孩,坐在小孩對面的小孩母親聽到後亦提醒其小孩注意茶水燙。此後,小孩母親則坐於小孩對面玩手機,隨後小孩用筷子玩耍打翻水杯被燙傷,本餐廳服務員見此馬上提醒其父母立刻帶小孩就醫,但其家長不立刻帶小孩就醫,反而大吼、責罵本餐廳服務員,耽誤時間,後經本餐廳服務員勸服並由本餐廳服務員陪同去醫院就醫。

此外,餐廳還表示家長對餐廳提出無理要求。餐廳表示已經向小孩父母表態願意承擔餐廳應當承擔責任,如協商不成,建議通過司法途徑明確雙方責任。

派出所:指引雙方到法院處理

據石樓鎮派出所迴應表示,該派出所出警後,瞭解了情況,指引雙方到法院處理,因不屬刑事案件,不是派出所工作範疇,不立案。

律師意見:餐廳應該拿出更有力的證據證明已盡義務

為此,記者採訪了廣東宏安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劍文,徐律師說:“我國的《侵權責任法》以及相應司法解釋中,規定了餐廳作為公共場所應當對消費者承擔安全保障的義務,如果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具體而言,餐廳應當對危險有一定的預防以及提醒的義務,積極預防事故的發生。譬如,如果餐廳地板出現有水灘,那麼餐廳就應該及時的清理乾淨或者及時放置警告牌,以防止事故的發生。”

其表示,目前家長和患者各執一詞,餐廳稱已經提醒了家長注意小孩家長茶水燙,那麼涉及到如何舉證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問題。餐廳作為公共場所,具有一定經營經驗且有一定安保措施的條件,其有可能裝設了閉路電視,也就是說,餐廳一方更有能力去證明其已經盡到了提醒的安全保障義務,因此從公平合理的角度上來講,由餐廳來證明其已經盡到有關安全保障義務為宜。

因此,他認為餐廳應該拿出更有力的證據來說明其已經盡到有關義務,這樣能比較好的平服各方面的情緒,也避免自身承擔更多的責任。

網友看法:要依法律途徑處理

據瞭解,該事件在網絡上也形成了熱議。網友對店家和家長兩方面的責任有不同看法:

@豆渣一勺帶你飛:一般來說,店家不太會迴避責任,家長太想佔便宜,然後,矛盾就大了。還是讓法律途徑來處理。

@蔡勇軍:燙傷是既定事實,商家承擔所有醫療費用是應該的,至於其他費用我覺得可以協商。

@天天覺悟:看情況說明,不是店員把水倒在孩子身上,店員倒完水提醒了家長並且已經離開,家長有監護失責,不過如何界定還需要法律評判。

來源:信息時報

3歲女童在餐廳被開水燙傷,家長索賠!餐廳卻稱其母親當時在“玩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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