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遇剎車故障還遭強制消費,“失控門”車主將起訴奔馳

原標題:再遇剎車故障還遭強制消費“巡航失控門”車主將起訴奔馳

“奔馳車定速巡航失控,高速上120碼狂奔百公里”事件發生一年多後,4月15日,車主薛立山在微博上發表聲明稱,本人已委託律師,將在本週正式起訴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焦作鵬龍得佳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再遇剎車故障還遭強制消費,“失控門”車主將起訴奔馳

薛立山微博

4月15日下午,薛立山告訴紅星新聞,去年3月14日事件發生至今,案涉汽車不斷髮生故障,今年2月又發生剎車失靈。“經鄭州之星奔馳4S店檢測,車輛存在電動駐車制動器故障等多項問題。我多次與他們溝通,他們都不理我,只好採取法律手段維權。”

同時,薛立山還表示,他在購車時也被收取了“金融服務費”,並被強制消費。

當事人:巡航失控一年後,仍遇剎車故障

2018年3月14日,薛立山駕駛剛買一個多月的奔馳C200L轎車從洛陽到成都出差,行至連霍高速三門峽段時,定速巡航失控,車子無法減速和停車,只能以120km/h的速度在高速上飛奔。

此事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事後兩天,3月16日,奔馳迴應稱公司目前不具備在後臺對車輛進行干預的技術;5月26日,第三方鑑定機構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認定:事發時“被鑑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

當時,薛立山表示“尊重鑑定結果”,但依然有疑惑,並稱將繼續請專業人士對該鑑定結果進行解讀,如有必要會重新鑑定。

薛立山告訴記者,去年6、7月份,他曾聯繫到上海一家鑑定機構,“但這事兒影響太大,別人不願意接,鑑定一事便不了了之”。

“接下來這一年,車輛問題仍是不斷。”薛立山說,“最嚴重的一次是今年2月13日發生剎車故障,踩了剎車沒反應,跟我去年在高速那次情況一樣。”

記者在薛立山微博看到,其於去年11月、今年2月多次發佈拍攝車輛儀表盤的短視頻,稱“方向沒有助力、發動機故障燈亮起”等。

再遇剎車故障還遭強制消費,“失控門”車主將起訴奔馳

薛立山微博

今年2月14日,他請鄭州之星奔馳4S店拖車到店檢測,“他們不知道我車的情況,應該可以實話實說,結果檢測發現車輛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

據在其微博上晒出的檢測單顯示,被測車輛“行駛檔位”存在功能障礙,系統功能受限制;變速箱的變速控制系統接收到不可信右前車輪和左前車輪速度信號;控制單元防撞輔助系統、倒車攝像機、電動動力轉向從牽引系統“控制單元接收到不可信數據;車載智能信息服務單元接收到不可信的車輪轉透信號;全景滑動天窗”控制模塊與電子點火開關的通信存在故障,信息缺失;電控車輛穩定行駛系統存在功能障礙;兩前輪的輪速傳感器報存儲故障;電動駐車制動系統故

不過,記者發現,該檢測單並未蓋章。對此,薛立山稱,他曾要求4S店蓋章,卻被告知“奔馳蓋章很麻煩,需要向大區、總部等層層報備”。

代理人:曾與奔馳溝通,對方置之不理

近日,西安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引發關注。女車主提及購車時銷售人員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誘導其刷1.5萬多元奔馳金融服務費。

4月14日下午,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在接受央視財經時表示,公司一向尊重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業務運營,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

薛立山告訴記者,他在購車時也被收取了一萬餘元的金融服務費,“微信轉的還是刷卡我記不清了,但是有這筆錢。”

薛立山說,事發後,他沒再使用過定速巡航功能,也另買了一輛非奔馳的車。但這輛涉事車,他還是經常使用,“畢竟花幾十萬買的車”。

除了金融服務費,薛立山其他還被強制要求在該4S店購買保險及加錢購買“精品”,“大概多花了三五萬,如果不買這些,車就不賣你。”

薛立山表示,去年事發後,“上述兩公司有法定義務以負責任的態度,對本人所購汽車質量問題和隱患進行徹底調查,有義務妥善處理本人的相關訴求,有義務主動公開澄清相關事實。然而事故發生之後,兩公司亳無作為、極端不負責任,並任由輿論發酵,給本人造成了極大的權益和精神損害。”

目前,他已委託律師代理他與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焦作鵬龍得佳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產責任糾紛一案的法律事宜。

薛立山的代理人、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特聘研究員李建偉告訴記者,目前材料已準備齊全,但還未正式起訴奔馳。“一個月前,已就薛先生車輛問題和奔馳公司進行過溝通,但對方基本是漠不關心、置之不理”。

“對於奔馳公司我們還抱有一絲期望,但實在沒辦法我們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李建偉說。

(紅星新聞)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