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奔馳車主遭遇車輛故障維權受阻 專家:買賣雙方地位不對等

央廣網北京4月16日消息(記者周益帆)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西安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一事的最新進展是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媒體確認:目前涉事車輛已封存,正在依法履行檢測程序,全面調查“收取金融服務費”等行為,並且已在全市開展汽車銷售市場經營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和做好汽車銷售及服務領域投訴舉報工作。同時,中國銀保監會已要求北京銀保監局對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過經銷商違規收取金融服務費等問題開展調查。

奔馳質量漩渦越來越大,這兩天,北京、鄭州、深圳、寧波等多地奔馳車主又陸續通過各家媒體反映自己的車輛問題,去年稱自己在高速公路上遭遇定速巡航失控的河南車主薛先生昨晚告訴中國之聲記者:決定起訴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焦作鵬龍得佳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對於中國消費者來說,面對問題車輛,何時才能夠擺脫“按鬧分配”?

儘管已經發酵多日,但對於奔馳來說,事情似乎才剛剛開始。去年3月,河南車主薛先生在高速上行駛過程中,稱車輛定速巡航系統突然失靈,其關於車輛性能的描述,遭到多位專家的質疑,其接受採訪時表示行車記錄儀錄像被覆蓋,讓更多人覺得這是一場由他“自編自導”的鬧劇。昨晚在接受中國之聲記者採訪時,他確認將起訴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焦作鵬龍得佳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2月13日,薛先生在自己的微博上發佈一段小視頻,視頻顯示車輛著車後出現方向盤無助力、發動機故障燈點亮等狀況。

薛先生:之前那個事沒有視頻,行車記錄儀是高清的,就那麼大內存,來回覆蓋,我也不是故意刪的,那次檢測之後反正毛病不斷,都是有圖有真相,我也錄了視頻,什麼樣的情況,多少公里,包括我車的車架號。

記者:那次之後又出了很多次狀況是嗎?

薛先生:對,很多次,按鍵不管用(所有按鍵失靈)。

記者:在行駛過程中嗎?

薛先生:對。

薛先生說,再次出現故障之後,他前往購車的4S店,檢測顯示車輛正常,後來又通過鄭州之星4S店做了檢測。“我的車送到焦作買這個車的地方檢測,他肯定告訴我沒問題,每次都是,我有圖有真相。我拿著圖問工程師,什麼情況下造成這些情況。他說,沒情況,故障燈亮起進了4S店檢測,他說沒事兒,我讓打檢測單他又不打,這次儀表盤上的故障燈比較多,實在沒辦法,我就讓鄭州之星4S店把我車拖走了,他們畢竟不是很熟悉。”

薛先生表示,在鄭州之星4S店的檢測顯示車輛存在“電動駐車制動器存在功能故障”、“左、右前車輪轉速傳感器存在功能故障”等。在他看來,車輛的維修處理一直未得到解決,因此決定通過司法途徑維權。薛先生說:“2月13號的時候,出現了問題,我們已經聯繫了律師,因為奔馳根本不理你,冷處理,你找他們協商,他們說向上彙報,一彙報就一個月。”

除了薛先生之外,更多關於奔馳產品質量及售後的投訴,正蜂擁而至。

河南車主王女士近日告訴當地媒體,家人在鄭州之星奔馳4S店花了40萬買了一輛奔馳C260,提車還不到24小時,方向盤就打不動了。王女士說:“剛提車回去24小時,我媽開車的時候突然方向盤打不動,非常危險,檢測完說是助力系統失效了。他說要給我換一個配件,我一個新車剛開了不到24小時就要換配件。”

深圳的肖先生在寶安區中升之星奔馳4S店花了48萬多元全款買了一輛奔馳E300L,自己開車回老家過清明的時候,車上的故障燈突然亮了。肖先生說:“4月9號,我把車開給他們4S店,他們用電腦排除了一下故障,開回去後,第二天故障燈又亮。”

在深圳電視臺記者拍攝下的溝通過程,4S店的檢測人員說是碳罐的問題,但是更換了碳罐,不代表以後不會出現同樣問題。

此外,據《中國消費者報》報道:北京的於先生花了97萬多元購買了一臺梅賽德斯-奔馳GLS400汽車,一個多月內,新車先後發生了5次自動熄火現象,其中3次發生在高速路上。向4S店提出的換車、書面承諾保證車輛不再自動熄火及請第三方對車輛進行檢測,均被4S店拒絕。在眾多中國消費者看來,發生問題時,車企及4S店往往處於極度強勢的位置。

一位奔馳車自燃車主告訴中國之聲記者:“這種汽車廠家一來就是說只認他們自己的檢測結果,他自己又是‘裁判’又是‘運動員’,那他自己怎麼可能說自己產品有問題,我們去維權就很難,老百姓怎麼有能力去證明這個車子是存在質量問題的。”

維權難、沒有話語權,中國車主面臨的現狀,究竟由哪些原因造成?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一直關注汽車三包、缺陷汽車召回的理論研究與實務,他認為,目前我們並不缺少規定,問題是如何讓規定能夠約束車企及經銷商?

邱寶昌說:“什麼情況下是免費維修?什麼情況下更換車輛?什麼情況下退還車輛、解除合同,在汽車三包規定都有很明確。另一方面,我們實際上有《缺陷產品缺陷汽車召回管理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都對汽車消費者區域有很多的明確規定,但在現實過程當中,有的可能是法律的層級較低,在適用上可能還是有一定的難度。通過這個事件,建議汽車三包上升到法規,比如國務院的條例,這樣發生糾紛之後,走向司法的話,人民法院可以依據法律定紛止爭,如果這是一個部門規章,可能就只是一個參考。”

在現行規定明確的情況下,消費者遇到問題無法解決,顯然還存在著管理部門不夠重視、監管缺失等問題。汽車媒體人茄海濤表示:“法律的執行層面很清晰,出現了這個問題,就說明它的監管是不到位的。像鄭州那個事情,方向失靈了,按照三包法的規定,是達到退車換車的條件的。但是車主得到的是更換方向助力器這麼一個回答。西安這個事件,在處理的應該是超過5天的維修期限,應該提供備用車,4S店卻說各店的情況不一樣。法律的執行應該是由相關部門嚴管。”

茄海濤認為,奔馳維權事件,暴露出的還有買賣雙方地位不對等、中國汽車產業發展較晚、汽車專營制度等深層次原因。“買方跟賣方不對等。它天天賣車,每天都在面對各種各樣的問題,經驗更加豐富,也就形成了某種套路。消費者相對弱勢,相關知識也不具備,跟4S店談判,4S店強勢是一個必然的現象。消費者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怎麼樣去維權,如果是質量問題,有哪些部門能夠給出一個相對客觀的或者專業的意見。”

這個難點,與我國的汽車市場發展階段,密不可分。茄海濤認為:“一個汽車涉及到很多零部件,每個零部件都有它的行業標準、檢測和鑑定,第三方應該是要高於這個標準,才能去驗證它。比如拿發動機來說,渦輪增壓、混合動力,這些每一個其實都是由企業引領行業的發展,企業誰先研發出來,誰就有了相關標準。我們國家汽車行業也就是這十幾年有極速發展的過程,相關立法、相關檢測機構還沒有跟得上汽車行業的快速增長,目前出現滯後的狀況。”

在專家看來,奔馳車集中爆發消費者維權事件,短期來看需要監管部門依據法律規定對車企及經銷商嚴格約束、監管,長期來看,需要等待中國汽車產業的發展與進步。“西安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一事在多大程度上推動車輛消費權利保障?我們共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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