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消息,5個棚戶區改造徵收補償方案公佈

安慶 建築 購房 法律問問 2019-06-26

根據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消息:安慶市迎江區紅旗機床廠周邊地塊棚改項目、老汽車站周邊棚改項目、水師營周邊片區棚改項目、工人新村周邊二期地塊棚改項目、城市危房三期棚改項目5個棚改區域徵收補償方案出爐,最高貨幣補償基準價9100元/㎡!

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消息,5個棚戶區改造徵收補償方案公佈

附旗機床廠周邊地塊棚改項目、老汽車站周邊棚改項目、水師營周邊片區棚改項目、工人新村周邊二期地塊棚改項目、城市危房三期棚改項目徵遷範圍圖

1)紅旗機床廠周邊地塊棚戶區改造

項目位於:東起華中西路北一巷、南至華中西路、西臨華中西路北二巷、北抵青少年宮路東二巷。

安慶市迎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消息,5個棚戶區改造徵收補償方案公佈

2)老汽車站周邊棚戶區改造項目位於:東起湖心南路、南至人民路、西臨宜城路,北抵華中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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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師營周邊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位於:東起建設路、南至沿江路、西臨十五中地塊、北抵小二郎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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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人新村周邊二期地塊棚戶區改造項目位於:東起新河路、南至景泰南苑小區、西臨棋盤山路、北抵菱湖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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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市危房三期棚戶區改造項目位於:東起錫麟街、南至孝肅路、西臨雙蓮寺小學、北抵健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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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徵收房屋的確認及徵收補償的標準、方式

(一)被徵收房屋權屬、面積及用途的確認

1、有證房屋依據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登記簿確認其權屬、面積和用途。房屋所有權證與房屋登記簿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

2、企事業單位未房改房(指企業內部出售、出租的等)依據公房租賃證和被徵收人提供的證明材料確認其權屬和用途,並依據該房屋原始結構以實際測繪的面積確認為擬徵收面積。

3、房屋無有效證照,但在 1990 年 4 月 1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施行前已建成的房屋,由被徵收人提供法定部門認可的原始證明材料,可按認定的房屋性質、用途和麵積給予補償。

(二)房屋計戶原則

私有產權的以房屋所有權證為單位計戶;公有產權的以房屋租賃證或實際承租戶為單位計戶;原單位職工內部購買的住房以購房協議和票據計戶;居民房屋內既有私房又有公房或未登記房屋的合併按 1 戶計。

(三)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方式

住宅房屋徵收實行貨幣補償、房票安置和集中安置三種補償安置方式。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票安置或集中安置。

1.貨幣補償

對認定為合法的被徵收房屋的貨幣補償價格,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等因素,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2.房票安置

(1)實行房票安置的,其房票單價按該房屋評估單價(與貨幣補償單價相同)計價。徵收人向被徵收人開具房票後,由被徵收人自行向參與房票結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購買新建商品房或“雙限房”用於房屋徵收安置。實行房票安置的被徵收房屋同時享受以下補助及優惠政策:

因多層房屋拆遷,選擇高層安置的,按照確認的實際建築面積給予無償增加 12%比例的面積

住宅房屋被徵收人按現行產權調換政策,每戶可以增購不超過 15 平方米建築面積,增購價格按照建築安裝成本價 2200 元 /㎡計算。該部分由被徵收人按規定價格增購的面積,計入應安置面積,同時扣除由被徵收人按建築安裝成本價增購的金額。

被徵收人房屋面積增購後仍不足 50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可以按照建築安裝成本價增補至 50 平方米建築面積。該部分由被徵收人按規定價格補齊的面積,計入應安置面積,同時扣除由被徵收人按建築安裝成本價購買補齊的金額。

(2)住宅房屋搬遷,每戶一次性發給 4000 元搬遷補助費, 納入房票安置金額。

(3)原房屋裝修補償費及附屬物補償費,按《安慶市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宜政發〔2018〕15 號)執行,納入房票安置金額。

(4)用於購房的金額,不得低於房票金額的 70%。被徵收人對被徵收房屋全部選擇房票安置,並在規定期限內簽約和搬遷,且用於購房資金達到或超過房票金額 70%的,由徵收人按實際使用房票金額的 4%給予獎勵。

(5)房票自開出之日起,有效期 12 個月,超過 12 個月期限未選購房屋的,房票自動失效,該被徵收人在市政府指定的安置點集中安置。房票只能用於被徵收人(限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購房,不得提現、轉讓、贈與,不允許購買經營性用房。

(四)非住宅房屋的徵收補償方式

對商業、辦公、生產、倉儲等非住宅房屋,根據被拆遷人提供的產權證及合法有效證照確認其房屋用途和麵積。被拆遷人可採取貨幣化和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五)“住改非 ”房屋認定及補償標準被徵收人能提供 2008 年 1 月 1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施行前利用沿街底層私有住房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已連續合法經營並能夠提供納稅記錄的,其房屋按住宅房屋給予補償,其停產停業損失可以參照同區域類似的生產、經營用房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給予 6 個月補貼。

(六)臨時安置過渡費發放臨時安置過渡費不計入房票金額,由徵收人另行支付。臨時安置過渡費按標準發放,房票安置計發 18 個月,貨幣化安置計發 6 個月,現房安置的按還房之日後延期計發 4 個月。

五、獎勵政策

在徵收公告規定的徵收期限內提前簽訂徵收協議並搬遷交房的,經徵收工作組驗收後憑搬遷證給予獎勵,標準為:6 月21日至6月30日簽約搬遷的,獎勵每戶人民幣15000元;7月1日至7月20日簽約搬遷的,獎勵每戶人民幣 5000 元。

六、相關權利和義務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方案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房票安置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徵收補償協議簽訂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區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作出徵收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七、其它規定

(一)徵收部門和被徵收人簽訂《徵收補償協議》後,被徵收人應當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內,交出被徵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等產權證件,並結清水、電、氣等有關費用,騰空房屋交付拆除。

(二)被徵收房屋已經出租的,其租賃關係由房屋產權人與承租人自行解除。

(三)被徵收房屋有產權糾紛的,當事人有義務向徵收部門告知被徵收房屋的產權糾紛情況。若隱瞞不報,由當事人自行承擔責任。徵收有產權糾紛的房屋,由徵收部門將被徵收房屋現狀拍照並與相關資料作證據保全,補償費用專戶存儲,先行徵收,待糾紛解決後發放。

(四)被徵收人騰空房屋經驗收合格後,不得擅自拆除建築物、構築物,擅自拆除的由被徵收人承擔一切安全責任、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本徵收補償方案只適用於本次徵收區域,由迎江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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